涉疫詐騙 獲刑4年!

涉疫詐騙 獲刑4年!

海西首例涉疫情詐騙案當庭宣判

被告獲刑四年

3月23日上午9:00,都蘭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疫情期間利用口罩詐騙的案件,這也是海西州疫情防控期間當庭宣判的首例涉疫刑事案件,該案由都蘭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承辦案件,檢察院副檢察長出庭主持公訴,鑑於案件社會影響面較大,邀請2名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從立案到宣判僅用4天時間,啟用快審模式嚴打快判彰顯司法權威。

涉疫诈骗 获刑4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初,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張某某發現疫情期間口罩暢銷,起意實施詐騙。其利用前期已下載的仙桃市華夏服飾有限公司通過網絡發佈銷售口罩的圖片資料,編造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在其微信朋友圈中發佈出售口罩廣告。同年2月22日至3月1日,被告人張某某先後自被害人白吉盆處騙得購置口罩微信轉款77筆共計102472元,自被害人馬海霞處騙得購置口罩微信轉款2筆共計3500元,其後張某某將兩被害人電話拉黑,更換微信。後因擔心被害人報警,在案發前將所得贓款中44661元退回,其餘用於購物及吃喝揮霍。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網絡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鑑於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結合已足額退賠了各被害人的的損失,又自願認罪、悔罪等情節,依法判處被告張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近年來,犯罪分子通過網絡社交等平臺實施詐騙案件較多發,公眾在網絡社交、網絡購物時需謹慎。在此,都蘭法院提醒廣大網民朋友,疫情期間,要採取正規渠道購買防護物資,不要輕信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平臺發佈的售賣信息。同時,我們也呼籲每一位公民聽從召喚,遵紀守法,助力抗“疫”,共克時艱。

供稿:都蘭縣法院 李婷

審核:郝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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