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甘肅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這樣發放審核!

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如何發放審核?甘肅省發文有規定!

3月21日,省衛生健康委下發通知,對疫情防控期間臨時性工作補助審核發放、統計上報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明確,臨時性工作補助發放主體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對本單位臨時性工作補助的發放人員、標準、工作天數、重症折算天數、補助總額等進行審核,經單位黨委會或行政會議研究確定後,進行單位內部公示(不少於5天)。涉及援助湖北人員的,其發放標準、工作天數、重症折算天數、補助總額等,以國家衛生健康委或湖北省衛生健康委統一反饋各省的數據為準。單位公示無異議後,報同級衛生健康、人社、財政部門審核後執行發放,待中央財政與省級財政據實結算後與各地及相關單位清算。


通知要求,各市州、蘭州新區、甘肅礦區衛生健康委,委屬各單位,要按照本次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下發的《臨時性工作補助統計彙總表》,於3月23日之前,完成本地本單位截至2月29日的首次統計報送工作。從4月份開始,每月8日前,要完成本地本單位上月發放情況審核統計上報,10日前由省衛生健康委彙總上報國家衛生健康委。


因國家衛生健康委尚未反饋截至2月29日我省援助湖北人員的發放標準、工作天數、重症折算天數、補助總額等情況,為不影響統計發放進展,各地各單位可暫按照“重症病區,累計工作天數20天,折算後天數30天”的標準統計上報,待國家反饋後據實結算。


關於進一步做好臨時性工作補助發放審核等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蘭州新區、甘肅礦區衛生健康委,委屬各單位、蘭州大學第一、第二醫院:


為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臨時性工作補助審核發放、統計上報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審核發放


發放主體單位要嚴格按照國發明電〔2020〕10號等文件規定,對本單位臨時性工作補助的發放人員、標準、工作天數、重症折算天數、補助總額等進行審核,經單位黨委會或行政會議研究確定後,進行單位內部公示(不少於5天)。涉及援助湖北人員的,其發放標準、工作天數、重症折算天數、補助總額等,以國家衛生健康委或湖北省衛生健康委統一反饋各省的數據為準。單位公示無異議後,報同級衛生健康、人社、財政部門審核後執行發放,待中央財政與省級財政據實結算後與各地及相關單位清算。


二、統計上報


各市州、蘭州新區、甘肅礦區衛生健康委,委屬各單位,要按照本次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下發的《臨時性工作補助統計彙總表》,於3月23日之前,完成本地本單位截至2月29日的首次統計報送工作,將電子版excel表格和蓋章後掃描的pdf文件,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原甘衛人函〔2020〕117號所附統計彙總表作廢。從4月份開始,每月8日前,要完成本地本單位上月發放情況審核統計上報,10日前由省衛生健康委彙總上報國家。


因國家衛生健康委尚未反饋截至2月29日我省援助湖北人員的發放標準、工作天數、重症折算天數、補助總額等情況,為不影響統計發放進展,各地各單位可暫按照“重症病區,累計工作天數20天,折算後天數30天”的標準統計上報,待國家反饋後據實結算。


為保證統計工作進度,加強溝通協調,請各市州衛生健康委、委屬各單位將本級本單位,所屬縣區負責具體業務的工作人員加入“甘肅省衛生健康系統市縣人事工作qq群”,群號碼為258182837,加入“甘肅省臨時工作補貼統計上報微信群”,群二維碼(7天內有效):


明確了!甘肅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這樣發放審核!


三、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聯繫人:省衛生健康委人事處副處長趙振華

省衛生健康委人事處一級主任科員趙玉蘭


聯繫電話:0931-481811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3月20日


附件:關於進一步做好臨時性工作補助發放審核等有關工作的通知


明確了!甘肅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這樣發放審核!


來源: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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