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全县人民法院首次出具离婚证明书

百姓生活网雅安讯(李可新 记者 罗阳)3月23日下午,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送达了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四川:天全县人民法院首次出具离婚证明书

原告高某因婚后与丈夫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天全县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遂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还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依法分割,并涉及离婚原因的细节表述,这让原告有些不安。天全县法院考虑到许多类似高某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烦恼与不便,参照国内其他法院的做法,为当事人制作《离婚证明书》,替代生效裁判文书。证明书上仅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案号及文书生效时间,对其他部分隐去。原告高某从法官手中接过《离婚证明书》后,终于松了一口气。

近年来,天全县法院围绕司法公正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先后探索家事案件适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坚持部门联动调解、判后定期回访等工作机制。此次的“离婚证明书制度”是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创新举措,更加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彰显司法温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