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多措并举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基本的、经常的、主要的履职方式,是人大代表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代言发声的体现。

一份代表建议,蕴含一份期盼,承载一份责任。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利,办理建议是有关机关和组织的法定职责。

省人大常委会以“提出水平”“办出质量”“督出效果”为目标要求,坚持提、交、办、督、评等环节多点突破,建议质量、内容实效、程序规范和办理情况同步发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244件,涉及工业交通基础设施、教科文卫、社会管理、财政经济、环保和农牧等方面,呈现出“少而精”的特点,表现为三少三多:建议总数大幅减少,“一句话”式建议明显减少,要钱要项目建议减少;代表调研思考形成的建议增加,围绕大局和民生的建议增加,需要协同办理的综合性建议增加。

代表建议:多措并举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省人大民侨外委委员视察省外办工作。

代表建议:多措并举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省人大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现场会。

代表建议:多措并举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海晏县城关镇人大代表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代表建议:多措并举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省人大组织记者采访基层人大代表。

代表建议:多措并举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省人大组织代表观摩乡镇人大建设工作。图片均由省人大新闻宣传处提供

制定符合青海实际的《意见》和《办法》

2019年12月印发的《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青海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较好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精神,体现了全国人大要求,体现了法律法规规定,体现了我省特色实际,意见和办法实施两个多月来,我省代表建议工作出现了一些列新的积极变化。

各方面重视程度明显提升。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工作,对代表建议办理提出明确要求;省级班子秘书长联席会议首次听取了省人大代表建议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制定了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专门研究了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各市州和基层人大积极酝酿代表建议工作方面的制度措施。

督办领办工作实现重大突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带头督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部领衔督办,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省政府各位副省长主动领办,层级之高、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前所未有,下一步还将向所有领导干部延伸,在我省代表建议工作中具有标志性意义。

代表建议实现减数提质。从一开始就严格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代表提出建议更加认真、更加理性、更加慎重,工作中实行组团前和组团后两次会审、与本级和上级有关单位两级沟通、代表团和议案组两层审核、网上和网下两线流转等方法,建议总数较上年减少110件,同时代表建议聚焦度高,针对性、精准性、前瞻性明显增强,质量稳步提升。

目标要求清晰明确。规定重点督办建议争取全部办为A类,A类建议逐年提高,B类建议累进式滚动办理,当年建议交办率、沟通率、办复率、满意率、评价率和应当公开的建议及其答复公开率力争达到百分之百。特别提出建立B类建议“挂号销号”管理模式,回头看与逐年办相结合,持续清理消化,努力实现届终基本“清零”。

多环节强化评价问效通过14个具体工作环节,把是否真正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是否充分与代表进行沟通协商、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相关问题作为评价工作的基本内容,对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同时,通过公开代表建议及答复内容、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督促办理,接受监督。

改进方式 “办出质量” 提升办理精度和实效

建议办成办实,是代表建议工作的“落脚点”,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承办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较好完成了建议办理工作。

调研分析,办理精度进一步提高。大多数承办单位采取上门走访、共同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将联系代表贯穿于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如省生态环境厅在办理“关于全力支持果洛州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建议”时,及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成调研组,赴玛沁、甘德、达日、班玛四县,认真调研、分析论证,提出了“现在启动、分步实施、州县主体、省级支持”的举措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专报省委主要领导,建议办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创新方法,办理方式进一步改进。各承办单位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措施,提高了建议办理效率和质量。如省财政厅建立建议办理四化工作法,即办理责任链条化、办理要求标准化、解决问题成效化、沟通联系常态化;省公安厅研究形成了限时办结制、督查督办制、绩效考评制、失责追究制等一套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机制。

强化措施,办理实效进一步增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省和市州两级有关机关和组织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积极为代表提供建议素材和咨询;代表选举单位和各代表团先后两次对代表建议进行会审,确保内容有据、事由明确、格式规范;代表团负责人和议案审査组两次审核把关,将不合规范的建议退回各选举单位和代表;代表建议的提、转、复、评全部实行网络运行,大大提高了流转效率。

改进督办方式 提升建议水平和质量

在各级领导的精心策划和竭力推动下,今年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取得了开创性和突破性进展。

建立制度完善机制。《意见》和《办法》对代表建议各方面、各环节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领导带头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常委会委员协同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的“大督办”エ作机制,督办主体增加,督办力度加大。

领导带头重点督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省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领衔督办,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委员分别督办,共确定了17件重点督办建议,较上年增加6件,此项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重点突出范扩大。督办建议的内容涉及发展农牧业特色产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城市建设发展、黄河流城荒漢化治理等方面。

除此之外,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依托代表(专业)小组活动,注重与提出建议的代表全程联动,召开督办协调会,采取听取汇报、集中督办、重点督办、上门督办等形式督促办理,并将开展“绿色产业发展”专题询问工作与代表建议督办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效果。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重结果也重过程”目标要求,“抓牢提出这个起点”“抓实督办这个重点”“抓好宣传这个亮点”,在代表培训学习中重点安排如何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课程;增强代表开展立法、监督、调研视察、代表(专业)小组活动与代表建议工作的结合度;适时组织提、督、办三方经验交流和工作推进会。与此同时,全面总结经验,査找短板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抓紧出台省人大代表建议答复规范、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办法;适时开展代表建议评价评估,继续提请常委会会议听取办理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把成功经验总结好,把典型事迹宣传好,把成效制度推广好。着力打好顶层推动、制度引动、机制牵动、各方联动的“组合拳”,推动代表建议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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