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山州檢察院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職能,開展“英雄烈士保護”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該院制定下發了《文山州檢察機關開展“英雄烈士保護”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實施方案》,明確了活動目標任務、主要內容、行動實現、工作要求。
活動開展以來,文山州檢察機關積極行動,對全州範圍內的祭祀用品市場及部分烈士陵園建設保護情況開展調查。在調查中,檢察人員發現:城區、鄉鎮部分市場商戶正在銷售一種高度仿真人民幣的冥幣,這些冥幣的大小、顏色、圖案等都與現行流通或曾經流通的人民幣極為相似,並且印有已故國家領導人的肖像。在冥幣上印刷偉人肖像並進行出售的行為,侵害了英雄烈士的肖像權益。部分商家在經營過程中,沒有辦理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而且針對商家銷售高度仿人民幣的行為,相關部門存在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個別烈士陵園存在墓碑上的五角星掉落,陵園內有零星垃圾等問題。
將偉人肖像印製於冥幣進行銷售的商業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不僅損害人民幣的管理,還嚴重侵害一代偉人的肖像權,既違揹人民的意願、傷害了社會公眾的精神情感,也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文山州檢察院及各縣(市)檢察院認真履行公益訴訟工作職責,共立辦案件36件,積極與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溝通聯繫,召開多次會議,共同研究措施,併發出訴前檢察建議36份,引起全州相關職能部門的高度重視。
收到檢察建議,相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州級四家行政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禁止在“冥幣”或祭祀用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或英雄烈士姓名、肖像的公告》,各縣(市)相關部門也採取了積極的措施,嚴厲打擊喪葬、祭祀等領域違法違規使用人民幣圖樣、英雄烈士肖像等行為。另外,針對烈士陵園中墓碑上的五角星掉落,陵園內有零星垃圾的問題,相關行政部門也表示將一併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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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號 | 總第2474期
策劃 | 王翠雲 楊健鴻
監製 | 肖鳳珍
來源 | 文山州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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