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陽市政法系統:“減法”化解矛盾糾紛

衡陽日報訊(通訊員楊明濤 谷建明 記者周琪)

“方師傅,你哥哥的腿好些沒,工錢全部到位了吧,現在還有什麼訴求?”3月21日,耒陽市三都鎮司法所所長梁康給不久前調解案當事人進行回訪,在得到對方肯定答覆後,梁康在本所平安建設負面清單上標識的三都某煤礦勞動報酬欄上“清零”。

3月開始,耒陽市在全市各鄉鎮街道、市直機關單位、駐耒單位開展“楓橋式”單位創建工作,建立實施平安建設負面清單制度,加強訴調對接完善社會矛盾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基層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綜治中心等專業隊伍指導作用,更多地發揮基層自治組織、“法律明白人”“五老”人員在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切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全力推動矛盾糾紛依法及時就地化解。

近年來,耒陽市政法機關牢固樹立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聚焦“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目標,全面完善社會治理機制,全面提升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努力打造市域社會治理“耒陽品牌”。2019年,耒陽市群眾滿意度、公眾安全感實現歷史性突破,在衡陽市縣市中排名第一,並榮獲“湖南省綜治工作先進縣市區”“衡陽市綜治工作先進單位”。(編輯:陳程 責編: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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