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阶段性减征、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来了!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联合财政、税务部门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

我市阶段性减征、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正式落地

百色市阶段性减征、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来了!

《通知》规定,从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对全市辖区内各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按7%减半征收(不含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补缴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征政策终止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不得减半征收。

《通知》允许困难企业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前连续3个月亏损的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年内,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时间自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同意缓缴之月起,连续不中断计算。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对于2020年2月已征收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优先选择抵减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申请直接退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实施阶段性减征、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期间,各级医保部门将利用报刊、网站、微信以及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做好统计监测,跟踪分析基金运行情况,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管控制度运行风险,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

经医保经办机构测算,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的实施,预计可为全市6760个参保企业减负1.1亿元,将有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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