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任“最偉大總統”與印第安人的血債關係

一 、華盛頓的“血”績

四任“最偉大總統”與印第安人的血債關係

1783年,美國獨立戰爭結束。1779年,喬治·華盛頓指示蘇利文將軍攻打北美印第安人易洛魁人時說:“(假如)將丟棄物(指印第安人)放到所有定居點附近,…那麼整個國家將不僅僅是氾濫成災……在所有印第安人居留地被有效摧毀前不要聽取任何和平的建議”,蘇利文答應道:這些印第安人必須“像野獸一樣遭到獵殺”!

蘇利文將軍不負華盛頓的囑託,他的士兵將40個易洛魁人的城鎮夷為平地,食物和住所完全被破壞,易洛魁人的近萬人口被消滅一半。到1783年,華盛頓勝利在望,對印第安人的屠殺更加瘋狂,他稱印第安人和狼沒啥區別,“兩者都是掠食的野獸,僅僅在形狀上不同”,於是他的軍隊們從印第安人死屍上剝皮,“從臀部往下剝皮,這樣可以製作出高的或可以並腿而長的長統靴來。”

華盛頓本身就是個奴隸主。當華盛頓1790年11月到費城總統府走馬上任時,他從弗吉尼亞州弗農山莊園中隨身帶了9個奴隸赴任。而賓夕法尼亞州法律規定,任何奴隸在該州生活6個月以上,都將依法成為自由民。為了不讓自己的奴隸獲得自由,華盛頓鑽起了“法律的空子”,他總是不斷地更換費城總統府和弗農山莊園的奴隸,每個奴隸在費城總統府生活不到6個月,就會被他送回弗農山莊園,然後再換來9個新的奴隸,從而不讓任何一個奴隸有依法獲得自由的機會。

為達到目的,他特地在費城總統府地下建造了秘密的奴隸通道,以向外界隱藏他的奴隸以及他不斷更換奴隸的事實。當他在1799年去世時,其莊園中的奴隸還有317人。

二、 傑弗遜笑裡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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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開國元勳、第三任總統、著名思想家政治家、《獨立宣言》的起早人托馬斯·傑弗遜,也是個奴隸主,他在臨死前堅決不釋放自己家裡的黑奴。他在自己的遺囑裡寫明,只准許他家裡的900個奴隸中的5個人成為自由人。他認為黑人生來就比白人低劣,還明明白白地寫過這樣的話,說黑人“無論在頭腦的天賦或體格方面都不如白人”。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人類學教授安東尼•華萊士的《傑斐遜和印第安人:美國原著民的悲慘命運》書中序言寫道:“我試圖公正地評價傑斐遜對印第安人的行為,但是從19世紀晚期他的一些措施來看,是虛偽的,武斷的,奸詐的,甚至是殘酷的。”

傑弗遜總統之所以被稱作虛偽而殘酷的奸詐之徒,就在於他有時公開地道貌岸然地稱印第安人為兄弟,另一方面卻為了獲得其土地下令用武力將其消滅:“如果任何時候有哪個部落莽撞到竟敢拿起戰斧,那麼,奪取那個部落的全部領土並把他們趕過密西西比河,這是和平的唯一條件,這就會給其他部落一個榜樣。”

1807年傑弗遜對其軍隊說,“只要我們對(印地安人)部落舉起斧頭,那在其被滅絕或被驅趕到密西西比以外的地方之前就決不放下斧頭來”,“一旦打起來,他們(印地安人)會打死我們一些人,而我們要把他們全部消滅掉”!

三、 林肯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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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年,美國政府以欺騙的方式,與明尼蘇達地區蘇部落的達科他酋長簽訂了幾項不平等條約,美國政府以140萬美元購買了明尼蘇達地區的2400萬英畝的土地。1862年前後達科他族人糧食歉收,而聯邦政府答應給的土地年金又遲遲不到,許多人呼籲當時的林肯政府按時支付年金以拯救飢餓中的印第安人,但忙於南北戰爭的林肯對此置若罔聞。於是印第安人與當地白人產生了衝突。在林肯看來,這是印第安人沒有遵守“契約”。他不僅拒絕支付所欠的年金,反而對印第安人發起了一場戰爭。

林肯指派約翰.蒲伯去鎮壓“鬧事”的印第安人。這位將軍作戰前宣佈“此戰的目標是徹底滅絕印第安蘇部落,他們將被象野獸一樣對待,無論如何人類不能與之鑑定條約或者妥協。”於是,在戰爭中,幾千人的印第安人戰士被殺死。約翰.蒲伯將軍將他所抓獲的所有印第安人關押起來,包括男人、婦女、兒童,然後對他們進行所謂軍事審判,每個印第安人的審判過程只用10分鐘,所有的成年男性都被判死刑。

明尼蘇達州地方政府要求林肯下令,立即執行303男性印第安人的死刑,林肯擔憂大規模的絞殺會影響與南方的戰爭及跟所謂“文明”的歐洲人的關係,他要求將執行死人的人數降低到39人(後有一人被免死)。林肯保證殺光或驅逐該州所有的印第安人,並給該州200萬美金以做補償,而他欠達科他人的錢是140萬美金!

1862年12月26日,38名印第安人被林肯政府執行死刑。這些被絞死者大都是印第安人的神職人員或政治領袖。這是美國曆史上最大規模也是疑問最大的死刑執行。國家層面上集體屠殺戰俘,並且還以“審判”的方式,近代世界上先例尚不多見。

四、 老羅斯福與“西進運動”

四任“最偉大總統”與印第安人的血債關係

在美洲,對印第安人的最大規模的屠殺主要是兩個階段:第一是西班牙殖民者在殖民美洲初期所進行的屠殺;第二就是美國獨立後伴隨著19世紀加利福尼亞淘金熱而進行的西進運動。而後一場運動對印第安人的“血”績,是總統山上的第四個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西奧多·羅斯福總統創下的。

他認為:美國人對印第安人採取種族滅絕並且沒收其全部土地,“是不可避免而且最終有利的”。“這樣的征服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當一個強大的民族,即便是在發展的初期,發現它自己面臨著一個虛弱的異類種族的時候,況且這個民族手持令人垂涎的獎品卻自己把握不住。”

西奧多·羅斯福說“我不想走得太遠,去說只有死掉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但是我相信10個好印第安人中有9個是死了的,而且我也不願意去仔細查詢第10個死亡的案情。”他甚至認為,像印第安人“這樣的墮落分子、犯罪分子及低能分子,應該被禁止生育後代。”

美國的擴張尤其是西進運動,奠定了帝國的基礎,但也根本性地摧毀了印第安人的文明和族群。

美國陸軍第一團從成立之日起,征剿印第安人就成為其基本任務。美國聯邦正規軍隊和民兵從事的這種殘暴屠殺和征剿,從1803年(正規軍正式開始投入戰鬥是1811年)一直持續到1892年,差不多進行了整整一個世紀。

1828年,傑克遜當選美國總統,1830年他說服美國國會通過了《印第安人遷移法案》法案。由軍隊押解,密西西比河以東各州的印第安人將被趕到河西。在被押解的14000切羅基部族人中,有4000人死在路上。這只是“西進運動”中的案例之一,在這百年“血淚之路”中,全美不下100萬印第安人遭屠殺,是一場名副其實的“種族清洗”,印第安人稱這條路為“死亡之路”。

四任“最偉大總統”與印第安人的血債關係

1848年,原屬於墨西哥的加利福尼亞州被美吞併,在隨後的美式淘金熱中,加州印第安人幾乎被殺盡。特別是在19世紀60年代到90年代,在南北戰爭結束後,美國聯邦正規軍在當地民兵的配合下,採取分進合擊等戰術,集中發起了一千多次不同規模的軍事行動,基本上完成了消滅印第安人的任務。

1887年,國會的道斯法案決定廢除印第安人的村社土地,對印第安人實行同化政策。1889年,由於俄克拉荷馬州石油礦藏的發現,美國政府下令把這一原來已宣佈永遠歸印第安人所有的土地開放,任憑白人開發。至19世紀末,印第安人幾乎全部被遷入保留地。

據不完全統計,在美國建國後的一百多年時間裡,美國境內有數千萬印第安人被屠殺。如果這些人口不被屠殺,到今天已經能夠繁衍成幾億人口。如此大規模的種族滅絕,是美國政府必須為之承擔、卻永遠還不清的一筆政治債務,它的國會有義務向世界說明真相,國際法庭也有責任追查美國反人類的歷史暴行。可是,美國不僅始終沒有為之負責,反而冠冕堂皇地發展出一套美國式的種族主義傳統來!

美國從建國開始便頑固堅持盎格魯一撒克遜的白人血統與白人文化。因此,在美國曆史上,很少有大規模的白人和印第安人通婚的現象。根據1949年的統計,美國的印第安人和印歐混血人只佔人口的1%。直到20世紀20年代,亞利桑那、奧勒岡、北卡羅來納、南卡羅來納等州的法律,仍禁止白人與印第安人通婚;弗吉尼亞還制定一種法律,把含有1/16印第安人血統的人,當做有色人種看待,和黑人置於同一類。

相應地,美國開國精英的顯著特點是,他們繼承了盎格魯-撒克遜人的殖民主義傳統,他們更多地代表西方白人殖民者的利益,甚至許多主要的開國元勳本身就是奴隸主。美國1776年《獨立宣言》以“人人生而平等”開頭,但全文只有一處提到印第安人,而且將其稱為“那些殘酷無情、沒有開化的印第安人”。在《獨立宣言》的草稿中,曾有譴責奴隸制的條文,但是在奴隸主們的反對下被刪除。

事實上,華盛頓、傑斐遜、諾克斯及其繼任者,都知道滅絕印第安人是極不道德、極不光彩的事,但是他們仍然堅定不移地將這件“事”推行下去。為了挽回自己的聲譽,美國的歷屆總統和政府都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這些“工作”不是徹底反省罪行,而是拼命地掩蓋罪行:第一,他們在宣傳中故意縮小他們所屠殺的印第安人的數量,將北美三千萬至上億的印第安人人數縮小到幾百萬;第二,他們指責是印第安人先不遵守所謂的條約(其實很多是騙局),因此美國懲罰背信棄義者是正義的;第三,他們極力妖魔化印第安人,把自己實行的種族滅絕政策說成是文明人對野蠻人的戰爭。

到二戰開始,希特勒出現,美國欣喜若狂,終於找到了一個替罪羊,於是,美國“光榮與夢想”的一部歷史中那一幕漫長的醜惡、血腥歷史被切換了鏡頭。於是,美國自己洗白自己,同時卻在播放這段歷史時,給全球觀眾留下了一片模糊和閃動的屏幕。

今天的美國是人類世界的食肉動物(日本德國俄羅斯和老歐洲的英法都是),嗜血成性。從1776年建國,美國人殺過:美洲印第安人,墨西哥人,巴拿馬人,古巴人……非洲索馬里人,利比亞人(掠奪黑奴不算),歐洲的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意大利人~~~亞洲的日本人,中國人,菲律賓人,越南人,朝鮮人,中東阿拉伯人,伊朗人……除了俄羅斯和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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