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秸秆禁烧!】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农民朋友们:

为有效解决我市春季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保障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省、市政府颁布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实施方案、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露天焚烧秸秆。

黑龙江省一以贯之地坚持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没有“窗口期”市政府将组织巡查组、市直部门、各乡镇及村屯的网格单位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凡是耕地坐标内发现火点的,依法依规严惩不贷。

  对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枯枝落叶等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视其情节,给予每起500-2000元罚款,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开展秸秆禁烧是大势所趋,是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希望全市广大农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克服一切困难,顾全大局,妥善处理秸秆出地和综合利用,确保我市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圆满效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

宁安镇:7622031 东京城镇:7927362 渤海镇:7951605

石岩镇: 7841122 海浪镇:7881190 沙兰镇:7991114

兰岗镇:7811105 镜泊镇:7931131 三陵乡:7981199

江南乡:7631483 马河乡:7961160 卧龙乡:5798330

市长热线电话: 7652345

环保投诉热线:7812369

宁安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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