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是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現在是女尊男卑,仍是不平等。

古代社會是男尊女卑。婚姻也是買賣婚姻,女人就像商品一樣,女兒從孃家嫁出去,由婆家娶進來,從此就是婆家人了,所以男方要送彩禮,以答謝生養之恩。婚前,孃家還要看男方經濟條件如何,畢竟婚後女兒也不出去工作掙錢,他們自然要考慮女兒未來生活幸福。到了現代社會,男女平等了,尊嚴、地位、權利、教育、工作、報酬等一律平等了,可以說除了生理不同,男女其他方面全都平等了,尤其是城裡,男女婚後一般都是單獨過日子,並不與婆家住在一起,而且對雙方父母的贍養義務,法律規定和實際生活中也都是平等的。但是,結婚時男方送彩禮和女方考慮男人經濟條件這個傳統卻留下來了,而且又增加了條件,男人必須有房有車。這就是說,男女是平等的,但男方要具備房、車、彩禮供女方享受。也就是說,女人只要權利的平等,但不要責任的平等。實際上,這成了顛倒過來的女尊男卑了,成了新的不平等了。法律規定是男女平等一套,實際生活中又是男女不平等的另一套,等於是社會拋棄了傳統中對男人有利而對女人不利的一面,卻繼承了對男人不利而對女人有利的一面。我們中國人就是這麼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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