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動全國的楊三姐告狀案


震動全國的楊三姐告狀案

楊國華(中)與趙麗蓉(右)和谷文月在一起

楊家與高家

楊三姐,本名楊國華(村裡人又稱楊三娥),1902年出生於灤縣甸子村一個僱農家中,其父楊玉清與其兄楊國恩在樂亭縣打短工,以彈棉花為業,養家餬口。楊家姐妹三人,大姐嫁給了繩家莊一個姓金的土材主,二姐嫁到了高家狗莊的財主六少爺高佔英。

高、楊兩家自幼訂親。當時,高佔英之父高貴章只是一個小商販,與楊家也算是門當戶對。後來,高貴章因在唐山開辦磁器廠而發跡,成了當地首屈一指的暴發戶。高貴章共有6個兒子,高佔英是最小的一個,他畢業於灤縣傳習所(即灤縣師範學校的前身),後回村在自家的廂房內開辦私塾,招收學生十數名。

二姐暴亡

農曆三月十四日晨,高家來人到楊家送信,說是楊二姐昨夜突患急症而亡。當時,楊三姐的父親和哥哥正在樂亭縣給人扛活,家中只有楊三姐和她的老母兩人。母親聞聽噩耗,如同晴空霹靂,一下子昏死過去,甦醒後嚎啕痛哭。楊三姐一面託人去樂亭縣給父兄報信,一面攙扶母親到高家弔孝。

來到高家,只見楊二姐橫躺在床上,楊母和三姐一起撲倒在床前抱屍痛哭。高家人一邊勸慰一邊說:二姐昨夜突患血崩症,雖及時請來村醫高作慶緊急救治,但也沒能挽救她的性命,她還是撒手閉眼去了。

楊三姐痛哭之時抓起了二姐的手,卻見二姐的右手中指包紮著,嘴角還有血跡,又伸手摸了摸二姐的身下,摸到的是一把石灰,她頓生疑竇,想要仔細檢查一下二姐的身體,高家有人上前忙把她拖走,再也不讓她靠近二姐的屍體。此後,就匆匆將死者掩埋了。

回到家中,楊三姐把懷疑二姐不是病死,而是被人害死的想法告訴了母親。母親忙用言語加以制止,三姐因也沒有十分有把握的證據,也就只好作罷。幾日後,她聽到高家狗莊到甸子村趕廟會的鄉親說:“你姐不是好死的,有人夜裡出來解手,曾聽到她家有哭鬧聲。”

楊三姐的大表姐來她家串門時也說:“你二姐死的頭天還到我家來過,咋第二天就得暴病死了呢?這事我覺著蹊蹺。”

這二人的話更增加三姐懷疑,也堅定了二姐是被害的想法,於是她打定主意進城告狀,為二姐雪冤。

四上公堂

楊三姐求人代寫了訴狀。代書人聽了她的陳述,頗為同情,不但幫她寫了狀紙,而且還出文章讓她把年齡少寫兩歲,改為15歲。因為當時打官司往往一拖幾年,女子告狀如歲數太大,法官怕官司打到一半就出嫁,所以多不準告。

四月初三,楊三姐在灤縣政府告狀。受理訴訟的是代行縣長的幫審牛成。他雖說在政法學堂裡專攻過法律,但他更大的興趣卻是弄錢,對他來說,錢比法律更有權威。

灤縣這個地面,土肥人富,又處在東北和京都的要道,是個撈錢的好地方。因而,自從他憑藉著其姐丈何國柱的勢力爬上這一位置後,凡來打官司的,不認原告被告,哪頭給錢多,他就判哪頭勝訴。

如今聽了楊三姐的訴說,他心中又盤算起來,認為這正是讓高家出血的時候。高家得知楊家前來告狀,定會自己找上門送上銀錢。

想到此,他不耐煩地對楊三姐喝斥道:“你這呈狀上一無報告,二無干證,三來你又是個小小的女子,等你父兄回來,另寫呈狀吧。”說罷即宣佈了退堂。

三姐憤憤地回到家裡,正好哥哥楊國恩已聞訊回來。於是楊三姐與哥哥一同來到縣城二次告狀。

高家聽說楊家在縣城告狀後,馬上託人到楊家說合,甘願以20畝地和一頭牛作為賠償使楊家撤訴,但遭到楊家嚴詞拒絕。

高家後託村中鄉紳石玉領給牛成送來大洋500塊。牛成將錢塞進腰包後,對來人說:“收人錢財替人免災,你回去告訴高家靜候佳音吧!”

三姐與其兄來到公堂二次告狀,牛成問:“你們告高家殺人害命,有何證據嗎?”

楊三姐答:“根據有三:一是二姐被害頭一天,還在大表姐家串門,證明不是病死;二是她的右手上有刀傷;三是出殯那天,我和母親去到高家,一群人圍著我們娘倆,不讓我們看屍體,當即入殮,草草葬埋。”

牛成卻說:“手指有傷不是致命傷,你們妄告不實,定是看到高家有錢,想以此案敲詐錢財。”

楊家兄妹要求開棺驗屍,牛成不但不準,反以“咆哮公堂罪”將楊國恩押起來,將楊三姐趕出公堂!

二堂過後,高家勝訴在即,高佔英得意洋洋,又在鄰村相中一個姑娘,託人說親定為填房妻子。他再婚心切,又託石玉領給牛成送去1000元的銀票,想盡快了結此案。

倔強的楊三姐不甘心就這樣稀裡糊塗地敗訴,她決心以死抗爭。回到家中,她偷偷將一把剪刀藏在身上,然後第三次來到縣府堂上。牛成升堂後,二話沒說就令人要將三姐逐出大堂。楊三姐拔出剪刀就要在堂上自殺,一個站堂的巡長急忙上前將剪刀奪下。

牛成沒料到這一小小的弱女子竟如此不好對付,他生怕三姐死在堂上,兩案併發,自己不好收場。便佯裝一付笑臉,好言勸慰三姐息怒,答應他一定要認真查處此案,並將楊國恩釋放。楊三姐說:“如果大老爺不能秉公而斷,我定要上訴!”

高家接到縣府發出的傳票後,以10塊大洋收買了村醫高作慶,令其出具了一張藥方,並讓他一口咬定楊二姐是血崩而死。

次日清晨,高貴章、高佔英、高作慶及村正、村副和鄰居等人,一起坐著大車直奔灤縣縣城。到了城外,城門剛開,他們吃了燒餅果子,喝了麵湯後,就到縣衙門口等候傳審。

大堂之上,高家與牛成一唱一和,高佔英稱:“高楊兩家雖系至親,但貧富不等,平時借貸不周,必有得罪,因而其兄妹懷恨在心,藉故發作,訛詐學生。”

牛成則說:“你告高佔英與其五嫂通姦,既不是親眼所見,又沒有任何人證,實屬妄告。”

後又有高作慶出庭作證,並出具了當晚為二姐開的藥方。牛成遂提出一個折衷的辦法:殺人案雖不能成立,但高家要賠償楊家數次打官司的路費150塊大洋,了結此案。

楊家兄妹通過幾次審案也明白了這起冤案在這裡是得不到伸雪的,他們遂下定決心繼續上告,連牛成一起上告!最終牛成宣佈:兩家訟案,已經明斷,各具結呈,當堂銷案。


震動全國的楊三姐告狀案

1980年,新鳳霞的弟子、著名評劇演員谷文月(左)看望楊三姐(楊國華)時留影。

進津告狀

當村里人得知楊三姐與楊國恩要進津告狀時,楊姓家族每戶捐獻一塊大洋,以資助他們兄妹的行動。

幾天後,楊三姐與哥哥一起來到天津,向直隸高等檢察廳告狀。在天津,楊氏兄妹通過關係找到在津頗有影響的徐維漢律師。徐律師是個主持正義、抑強扶弱的正直人,他了解到案情真相,不禁義憤填膺,依據楊氏兄妹的口述,用了半夜的功夫,擬定了一份訴狀,第二天親自乘洋車送達楊以德官邸。

軍閥出身的楊以德剛剛就任高等檢察廳廳長不久,由於他與何國柱早有舊怨,一聽說這個案子是何國柱的小舅子牛成辦的,他馬上來了精神,決意利用此案煞一煞何國柱的威風。又加之徐律師將楊以德吹捧成“楊青天”,他更是心花怒放,遂收了楊氏兄妹的狀紙。

為了弄清案情真相,楊以德微服私訪來到灤縣。通過察訪,楊以德瞭解到楊二姐自過門後,常遭高佔英虐待。高佔英的五哥有一個曾為妓女的小妾名叫金玉,其生性輕浮,趁丈夫外出時與高佔英勾搭成奸。

楊二姐得知後,好言相勸丈夫改邪歸正,可是淫惡成性的高佔英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懷恨在心,把她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更主要的是,自家暴富後,高佔英一直嫌楊家貧窮,試圖另娶,並早已託人私下與曾家灣一孫姓財主家的小姐取得聯繫,孫家也初步答應了這門婚事,只是提出要將楊二姐休掉。楊二姐得知後執意不從,高佔英遂對楊二姐萌生殺意。

此外,楊以德還訪問了高家的貼鄰劉二楞子,獲得了直接的人證。據劉說:3月13日後半夜,他出來大便,聽見隔壁高家傳出了一聲慘叫。他急忙爬上煙囪觀望,正好看見高佔英用刀子殺楊二姐。但由於他一向膽小,一直不敢對人說出真相。

開棺驗屍

楊以德瞭解了真相,並得到了人證,決定開棺驗屍,以獲取第一手的物證。這一決定,當時轟動很大。

消息傳開,驗屍的前兩三日,周圍十數里的客店都已住滿了前來看熱鬧的客人。

七月初二,在高家狗莊正式開棺驗屍。儘管這天下著小雨,但聚觀的人還是把驗屍現場圍了個水洩不通。墳地上搭了一個涼棚,還放置了一鍋用以消毒的酒精。

楊以德親自指揮檢驗吏打開棺材,楊二姐的屍身早已腐爛,但身上幾處致命刀傷仍清晰可見。下腹左部有一條二寸刀口,下腹中部有兩刀傷,兩腿會合處有刀傷一處。死者褲內塞滿了用於目血的白灰,並當即從其陰部取出了一把尖刀!

檢驗吏拔出尖刀遞給楊以德,楊以德見後,怒不可遏,轉身打了前來陪同驗屍的牛成一個耳光。牛成兩腿一軟,跪倒在地。高佔英見此情景,嚇得魂飛魄散,如同一堆爛泥一樣癱倒在地上。

罪有應得

驗屍完畢後,楊以德令人把高佔英帶回天津,隨即向直隸高等審判廳提起公訴。

直隸高等審判廳開庭審判,高佔英在法庭上百般狡辯,拒不承認殺人害命的事實。但因人證、物證俱在,高等審判廳依照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刑律第4款第78條,判處了高佔英死刑;高貴章、金玉因已潛逃,俟捉拿歸案後另行處治;原灤縣縣長牛成因系民國命官,需呈報省政府予以嚴懲。

高佔英被判死刑後,並未立即執行,楊以德把高佔英羈押於監獄之中,又乘機敲詐了高家一大筆錢財。楊氏兄妹恐怕高家再用錢財將監獄買通,把高佔英放了,就再次來到天津“頂案”。

為了餬口,楊國恩在一家英國人開的牛奶廠做苦工,依靠每月掙的4塊洋,兄妹在天津艱難度日近7個月。直到1919年 10月6日,高等審判廳才將高佔英執行了絞刑。

但令人遺憾的是,楊氏兄妹並沒能親眼目睹處決高佔英的精彩。等他們聞訊後跑到刑場時,人早已散了。當日的《益世報》在“本埠新聞”中刊發了一則短訊:“灤縣高佔英謀殺其妻一案,經高等審判廳判決,判處死刑。”

後事補敘

翌年,評劇名家成兆才將此案編成評劇《楊三姐告狀》在全國公演,引起很大轟動。劇中曾有高佔英與其大嫂裴氏通姦的情節,而事實上,當時裴氏已年過半百,性情忠厚朴實,並非風流淫蕩之人,根本沒有與高佔英有過私情。事件發生後,她一直在高家狗莊生活,直到病故。

做偽證的高作慶(即劇中的高柺子的原型)及其老婆費氏並未參與謀殺楊二姐的行動,也沒有被判刑,他二人生有一子,曾參加八路軍,現仍健在。

案發後,金玉逃往唐山劉屯南的明月庵中當了尼姑。據聞,她在解放戰爭時期曾把我方情報出賣給敵人,後被我方鎮壓。

牛成因此案被解職,後又到昌圖縣任縣長。所以,評劇《楊三姐告狀》曾一度在該縣禁演。

楊國華(即楊三姐)回到家鄉後,名聲大振,村中人均之引以自豪。後來,她出嫁到本縣雙柳樹村,許配給了一個姓薛的富裕人家。

全國解放後,楊國華被定為富農。在十年動亂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黨和政府從政治上、經濟上給予了她應有的關懷和照顧,於1982年擔任唐山市政協委員、灤南縣政協委員。於1984年1月7日病逝,終年8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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