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臨時用電安全交底

施工臨時用電安全交底要求

1、現場生產用電設備需派專人管理,無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操作人員上崗時應對設備進行認真細緻的檢查,下班時應關閉現場電氣閘刀。

2、配電箱須安漏電保護開關,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所有機械電器設備均要有效保護接地或接零。固定式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底面離地面垂直高度不小於1.3m,移動式配電箱及開關箱底面與地面垂直距離大於0.6m,應有防雨措施,並裝門加鎖。

3、施工主線應採用“三相五線制”,現場線路必須按規定擺設整齊,不準亂拖在地面上,以防碾壓,埋設地下時樹立標誌。

4、在高壓線下嚴禁施工,樁架邊緣與高壓線的最少安全允許施工距離:10千伏以下高壓線為6m,35-110千伏高壓線為8m,220千伏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10米,350-500千伏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15米,施工時須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5、電工接線時不能帶電操作,拆修時應在合閘處掛上“嚴禁合閘”的警告牌,並派專人看管。

6、施工所用電纜線必須認真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所有帶電設備移動前須切斷電源。

7、焊機必須採用接零和漏電保護,以保證操作人員安全;對於接焊導線及焊鉗接導線處,都應可靠地絕緣。

8、操作前應檢查所有工具、電焊機、電源開關及線路是否良好,金屬外殼應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進出線應有完整的防護罩,進出線端應用銅接頭焊牢。

9、夜間施工燈光要充足,不準把燈具掛在豎起的鋼筋上或其他金屬構件上,臨時電線要架空,確保符合安全用電要求。

10、施工場內的一切電源電線的安裝和拆除,必須由持證電工專管,電器必須嚴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電保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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