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統建樓可不可以積分上小學?

徽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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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龍華新區為例(需要深圳其他區域政策的朋友關注私聊我,私發給你)


錄取規則根據“先類別後積分”的原則,按照學位類型1至6類依次錄取;同一學位類型學生則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錄取,至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不同類型之間不比較積分。

例如:第一類30分,比第二類99分優先錄取。學位類型劃分:根據申請學生戶籍和在學區的住房情況,共劃分為6類學位類型。

第一類:龍華區戶籍,學區內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商品房,且產權份額在 51%以上,下同)或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股權證》、房屋合法有效證明、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區居委會證明,下同)或保障性商品房。

第二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內商品房或祖屋或保障性商品房。

第三類:龍華區戶籍,學區內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下同)或公共租賃房或其他類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下同)。

第四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內租房或公共租賃房或其他類住房。

第五類:非深圳戶籍,學區內商品房或保障性商品房。

第六類:非深圳戶籍,學區內租房或公共租賃房或其他類住房。積分計算各類別有對應的積分項,另外還有共同加分項,合起來就是最終積分。


對應積分項

第一類、第二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學校學區內購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產權份額在51%以上),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1分。

第三類、第四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學校學區內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賃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按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登記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積1分。

第五類、第六類;按照申請學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繳納社會保險(所購買險種必須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時間長一方繳納時間計算積分,選擇養老或醫療保險時間長的險種為積分,每滿1個月積1分。


共同加分項

計生加分:獨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信息有誤不加分。

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如家庭子女有政策外生育未接受處理的,該家庭中所有子女包括政策內子女申請入學時計生不加分。



龍華區積分對照表

房地產前沿發展趨勢分析,專注於深圳房產領域的創作者《安家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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