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門法院首次“隔空”審判刑事案件

3月17日,祁門縣人民法院利用遠程視頻提訊系統,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判決被告人汪某投放危險物質罪一案。該案是疫情防控期間,祁門縣法院首次“隔空”審判的刑事案件。

疫情防控期間,祁門縣看守所實行封閉式管理,為保證刑事審判工作正常開展,確保在押被告人應有權利受保護,所犯罪行受到應有懲罰,祁門法院積極與縣看守所溝通協調,通過運用遠程視頻提訊系統對在押被告人進行“隔空”審理。

通過遠程視頻提訊系統,法官、公訴人、辯護人在法庭內就能通過音視頻設備與被告人“面對面”交流。整個庭審過程,圖像傳輸流暢、音質清晰,庭審筆錄當場生成,送達給被告人確認簽字。此次通過遠程視頻提訊系統“隔空”審理,既減少了提押風險,又提高了疫情防控期間的審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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