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通 告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之年,为确保完成年内目标任务,根据《河津市人民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河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从即日起,严厉打击柴油车超标排放、超载抛洒、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

1、城市道路:西起九龙大街西侧,东到209国道,北起耿都大道,南到108国道。

2、运输主干道路:市辖108、209国道,省道、县乡道路。

二、管控重点

1、严格新注册登记机动车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从严查处已注销及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2、全面加强降尘整治,依法查处主干公路及运输沿线渣土运输车辆沿道抛洒、超载抛洒等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城区道路及运输主干道路沿线的超标排放、柴油车冒黑烟等违法行为;

4、加大对城市建成区内搅拌车、厢式货车等柴油货车的管控力度,严禁排放不达标车辆、重型柴油货车、渣土车、三轮车进入城市建成区。

三、对经发现的上述车辆违规违法行为一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河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3月18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