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酒後駕車衝撞防疫檢查站,判刑!

疫情期間酒後駕車衝撞防疫檢查站,判刑!


近日,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尋釁滋事罪對一起在新冠肺炎防疫檢查站酒後滋事案件依法從嚴從快提起公訴。3月19日,經東港區法院一審審理,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當庭表示不上訴。


疫情期間酒後駕車衝撞防疫檢查站,判刑!

經審查,2020年2月1日13時許,被告人王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日照市東港區某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檢查站附近停車。


為發洩不滿情緒,王某某在該村防疫檢查站當眾下跪,任意摔打隨身物品,並駕車撞擊檢查站帳篷,造成防疫帳篷物品損壞,嚴重擾亂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疫情期間酒後駕車衝撞防疫檢查站,判刑!


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階段,被告人王某某公然在防疫檢查站酒後滋事並駕車撞擊檢查站帳篷,造成防疫財物損壞,防疫檢查站現場嚴重混亂,多人在防疫現場聚集,嚴重妨礙了該村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影響十分惡劣。


疫情期間酒後駕車衝撞防疫檢查站,判刑!


檢察官呼籲:現階段,全國上下眾志成城,各行各業全力奮戰,疫情防控即將勝利。關鍵時刻,廣大群眾要繼續做好各項防護措施,有序復工復產,嚴格遵守公共秩序,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莫滋事生非,違法犯罪,觸碰法律紅線!

來源 | 日照東港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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