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郊区“3·18”森林火灾失火案 违法嫌疑人被行政拘留!

当日上午10点50分,西南舁派出所民警史红忠、张伟、赵唯、梁欣平正在例行防火巡查,在国道207霍树头路段,发现东北方向疑似有火情。民警迅速前往核查,路遇孔某英并进行盘查。孔某英当场承认过失引发山火。


接到火情通报,郊区公安分局快速反应,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火灾现场维持秩序、指引道路。区、乡森林消防队伍积极有序参与灭火工作。同时,西南舁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查明火灾发生原因。


经警方调查,3月18日上午,57岁的孔某英在自家田地备耕,其间焚烧秸秆引发山火。孔某英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她说,没有想到当时的疏忽引发山火,对于造成的损失感到愧疚。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共同爱护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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