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命老板采购假口罩要不要起诉?习水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开门纳谏”

疫情期间根据老板安排采购“假口罩”,要不要被起诉?日前,习水县检察院就此案依法“开门纳谏”召开听证会,促进案件公正办理。据悉,这也是遵义市首次以听证会的方式决定是否对被告人起诉的案件,在全省很少见。

采购发现口罩有问题 老板仍授意“买”


受命老板采购假口罩要不要起诉?习水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开门纳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成了抢手货。在习水,两名老板袁某、陈某在明知正规渠道难以获取防疫口罩情形下,委派公司业务员胡某,到贵阳某美容机构采购“飘安”牌一次性口罩。
1月27日,业务员胡某在提货时发现,该批口罩无生产日期、无失效日期、无生产批号、无产品合格证,怀疑有问题,于是将情况告知袁某与陈某。
然而,袁某与陈某在知晓该情况后,仍让胡某以 0.8 元/只的价格,采购66250只伪劣口罩运回习水,并在药房以每只1.8元至2.5元不等的价格,在当地销售,非法获利14万余元。
1月28日,习水县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提前介入该案,并组织检察官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前往该药房进行调查取证。
在提前介入该案期间,检察官从案件定性、犯罪构成、证据收集与固定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意见,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2月21日,习水县检察院依法从重从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袁某、陈某。

检察院召开听证会 开门办案听意见


那么,按老板之决采购“问题口罩”的业务员胡某,要不要起诉?
3月13日,习水县检察院就此召开听证会,邀请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和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辩护律师参加听证会,以促进案件公正办理。

受命老板采购假口罩要不要起诉?习水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开门纳谏”


“听证会主要围绕胡某犯罪行为怎样公正处理,才能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展开。”习水县检察院有关人士说,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辩护律师等纷纷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有与会人士认为,检察机关开门办案,主动接受监督,采用听证会的方式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享先进的司法理念的同时更体现了司法温情,在办理疫情防控案件中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使案件办理更加公开公正。
也有人认为,胡某系听命于老板采购,而且已经发现了问题,主观恶性不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综合听证意见 检察院宣布“不起诉”


3月13日,在综合听证会的意见后,习水县检察院当众宣布:被告人胡某在案件中起次要作用,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案发后主动投案,认罪认罚,从教育、挽救以及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受命老板采购假口罩要不要起诉?习水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开门纳谏”


对这一决定,胡某当即认同:“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守法经营,履行公民义务,自觉做到维护公共安全”。
据介绍,以听证会的形式决定是否对被告人起诉,在遵义尚属首次,在全省也不多见。“这是我们努力提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智慧和本领要求的一次探索和尝试。”习水县检察院有关人士说。


这位人士认为,检察机关在坚持法律规定的同时,又针对案件办理灵活运用不同方式方法,实现了监督,还积极拓宽了群众了解案情、参与监督的渠道,在依法快速有效办理案件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检察工作公正透明,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度。

王玮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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