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不放松 远程开庭促实效

(魏巍)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江源区人民法院采用远程开庭的方式办案,充分发挥司法工作灵活性、方式多样性,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稳步推进。

3月19日下午,吴某某涉嫌诈骗案在江源区人民法院开庭。受疫情影响,法官、公诉人在法庭,被告人吴某某因取保候审在家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庭审。

为确保案件庭审过程中不发生异常情况,信息技术人员在庭前多次调试远程庭审系统,并从约庭排期到案件宣判全程跟踪,保障庭审中各个环节的有序推进。同时,参与庭审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用实际行动落实审判、防疫两兼顾。该案件取得认罪认罚的良好效果,并进行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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