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導工作方案》印發

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加強患者及其家屬等重點人群心理疏導和心理干預,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導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為指導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機干預工作,1月26日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緊急心理危機干預指導原則》。目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發生積極向好變化,不同人群心理狀況也隨之變化。為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群心理疏導和心理干預,制定本方案。

《方案》要求各地衛生健康、民政、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將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屬、病亡者家屬、特殊困難老年人等弱勢群體、參與疫情防控醫務工作者、公安民警(輔警)和社區工作者等一線工作人員作為重點,持續開展心理疏導服務。要求有關部門根據不同人群特點和心理服務需求,提供關心關愛、社會支持、心理疏導等服務,必要時請精神科醫師會診或轉介至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就診。

《方案》要求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尤其是湖北省、武漢市,要組建由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社會工作者、專業志願者等組成的服務隊,為重點人群提供針對性的心理疏導、心理干預服務。

《方案》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將心理疏導工作納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體工作部署,加強部門間協作。各地要加強心理服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專業志願者的培訓,規範開展心理疏導服務;並對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狀況及服務效果進行評估。(記者 果君)

《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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