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龍門縣地派鎮大坑烏石徑村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廖石華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廣東省龍門縣地派鎮大坑烏石徑村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廖石華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失信被執行人:廖石華,男,36歲,住廣東省龍門縣地派鎮大坑烏石徑村。

身份證號碼:44132419840514****

執行案號:(2020)粵1324執121號

執行法院: 廣東省龍門縣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廣東省龍門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粵1324民特55號民事裁定書已發生法律效力。依據上述判決,被執行人廖石華應當償還申請執行人伍偉中工程款70000元,執行費950元。

因被執行人廖石華沒有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伍偉中向廣東省龍門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廣東省龍門縣人民法院於2020年2月12日依法立案受理。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廖石華因拒不向本院申報財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如有相關線索舉報,請聯繫主辦法官:廖法官,電話:0752-786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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