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公安局关于全市涉外单位在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的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

关于全市涉外单位在疫情期间

实行日报告制度的通告

为加强外国人入境疫情防控工作,严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扩散,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涉外单位实行日报告制度相关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疫情期间,全市所有涉外单位(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送本单位的外国人入境离境信息,并配合当地卫健部门、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做好入境外国人隔离居住工作。

二、每个涉外单位要设立涉外联络员,建立外国人信息台账,如实记录行程轨迹情况、隔离医学观察情况以及密切接触者隔离情况,每日形成报告报送属地派出所。

三、全市所有涉外单位的法人是疫情期间落实本单位联防联控措施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排查与本单位关联的外国人入境、居住、学习、工作情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全市涉外单位要加强与准备来(返)晋中外国人的联系沟通,明确告知国内疫情形势和防控措施,对因故确需来(返)晋中的外国人,相关涉外单位针对性做好政策宣讲和防控措施落地工作。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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