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九)

組織實施

1

加強對綱要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實施本綱要,政府各職能部門、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結合各自的職責,承擔落實綱要中相應的目標任務。各級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具體負責綱要實施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

2

制定地方婦女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

旗縣區人民政府依據本綱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婦女發展規劃。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結合各自職責,按照任務分解,制定實施方案,形成呼和浩特市婦女發展規劃體系。

3

將綱要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部門規劃。

各地、各部門將綱要納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本部門工作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安排,同步實施,同步發展。

4

優化綱要實施的法律政策環境

制定完善促進婦女發展的法規政策,在制定和執行中充分體現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執法檢查和司法保護,保障婦女各項合法權利的實現。

5

保障婦女事業發展的經費投入

各級政府要加大婦女事業發展所需經費的投入,將實施綱要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隨著經濟增長逐步增加。各級政府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將重點實施項目,安排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目標如期實現。重點扶持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婦女事業的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婦女事業發展。

6

建立健全實施綱要的工作機制

建立由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綱要實施工作機制,共同做好綱要實施工作。建立目標管理考核問責制,將主要目標納入相關部門、機構和社會團體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納入主要負責人和主管負責人的政績考核。健全報告制度,各有關部門每年向本級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實施綱要的工作情況。健全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全委會、聯絡員會議,彙報、交流實施綱要的進展情況。健全監測評估制度,成立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的監測組,負責組織對綱要實施情況的監測工作;成立由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的評估組,負責組織對綱要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

7

切實加強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自身建設

各級政府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解決好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人員編制,配好工作人員,將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隨著當地經濟的增長逐步增加。

8

探索總結實施綱要的工作方法

及時開展對婦女發展和權益保護狀況的調查研究,掌握新情況、分析新問題,為制定法規政策提供依據。加強對婦女發展領域的理論研究,總結探索婦女發展規律和婦女工作規律。在綱要實施中不斷創新工作方法,通過實施項目、為婦女辦實事等運作方式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通過分類指導、示範先行,總結推廣經驗,推進綱要實施。

9

加大實施綱要的宣傳力度

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級領導幹部、婦女工作者、廣大婦女和全社會廣泛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綱要的重要內容,宣傳綱要實施中的典型經驗和成效,宣傳促進婦女保護和發展的國際公約、法律政策,營造有利於婦女生存、保護、發展和參與的社會氛圍。

10

加強實施綱要的能力建設

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相關內容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課程。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班、研討會等,對政府及各有關部門、機構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增強其實施綱要的責任意識和能力。將實施綱要所需業務知識納入部門培訓計劃,開展對相關專業工作者的培訓。

11

鼓勵婦女參與綱要的實施

婦女既是實施綱要的受益者,也是實施綱要的參與者。在實施綱要過程中,注重發揮婦女的作用,聽取婦女的意見和建議。鼓勵婦女參與綱要實施,提高參與意識和能力,實現自身的發展與進步。

監測評估

(一)對綱要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及時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動態反映綱要目標進展情況和趨勢變化。在監測的基礎上,系統分析和評價綱要目標達標狀況,評判綱要策略措施和綱要實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預測婦女發展趨勢。通過監測評估,準確掌握婦女發展狀況,制定促進婦女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綱要目標如期實現,為規劃未來婦女發展奠定基礎。

(二)市本級綱要(規劃)和各地綱要(規劃)分別實行年度監測評估。3年期為階段性評估,5年期為中期評估,10年期為終期評估。

(三)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監測評估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負責綱要監測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研究制定監測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數據和信息;撰寫並提交年度監測報告等。

評估組由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牽頭,負責評估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撰寫並提交評估報告等。

(四)各級政府要將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結合監測評估結果開展宣傳,研究利用監測評估結果加強綱要實施。

(五)建立婦女發展綜合制度。規範並完善與婦女生存、發展有關的統計指標和分性別統計指標,將其納入常規統計和統計調查。建立並完善市、旗縣區性別統計數據庫,規範各級數據信息的收集、發佈和展示,實現數據信息的交流、反饋和利用,逐步實現數據的資源共享。

(六)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相關機構及有關部門要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階段、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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