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一步深化西寧市戶籍制度改革,順應廣大人民群眾的新期待和新要求。西寧市公安局結合實際,深入調研,牽頭對2017年出臺的《西寧市戶口遷入政策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此次修訂主要是基於戶籍制度改革以來,國務院、青海省不斷出臺系列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戶城鎮方面的戰略部署和政策措施,要求“各地要以農業轉移人口為重點,加大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推進力度,要積極推動已在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區常住人口100萬-300萬的II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為此,我市在前期戶改工作的基礎上,從“全面取消落戶限制”為切入點,對照原《西寧市戶口遷入政策實施細則》(寧政辦2017[133]號),
對“引進人才落戶、外來務工人員落戶、租房落戶”等重點群體落戶事項進行疏理,全面取消了相應的落戶限制條件。修訂完善了《西寧市戶口遷入政策實施細則》相關條款,並於2020年3月10日正式對外頒佈。原《細則》同一時間廢止。新戶改政策的出臺,全面實現了非戶籍人口來寧“落戶無門檻、遷入無障礙”。此次的戶口遷移政策調整,主要有以下五點內容:
一、進一步放寬引進人才的落戶限制。為鼓勵和吸引高素質人才參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給來寧工作、學習、生活的各類人才提供更為便利、務實的條件,取消各類人才在我市落戶必須被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式招錄或聘用方可落戶的限制,凡有意願來寧工作、生活的各類人才均可直接先落戶、後就業。
二、進一步放寬學歷落戶限制。取消原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技校畢業生畢業後3年內可在我市先落戶後就業的限制。所有有意願在我市就(創)業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科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均可在我市落戶。
實行“零門檻”入戶政策。三、對原戶口遷入細則中涉及隨遷的未婚子女一律修訂為子女。取消原隨遷子女必須是未婚子女的限制,將子女隨遷擴大到不受婚姻限制。
四、取消外來務工人員落戶限制。取消外來務工人員聘用滿1年且連續交納養老保險3年以上的限制,只要被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行政、企事業單位聘用的外來務工人員均可落戶。
五、取消租賃房屋人員落戶限制。取消租房落戶需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滿1年、在公安機關辦理居住登記滿1年且連續交納養老保險3年以上並在我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備案手續的落戶限制。只要在我市生活的外來務工人員,均可落戶。
為配合戶口遷移政策的實施,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好更便利的服務,西寧市公安局還在西寧市範圍內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
一、下放審批權限,實現審批時限提速。此次調整的戶口遷移審批事項的審批權限全部下放至公安派出所、戶籍辦理服務大廳。實現了戶口遷移審批事項的全面提速,切實提升服務管理效率。
二、推出“互聯網+智慧戶政”服務。群眾可在互聯網智能戶政服務大廳在線預約戶籍業務事項,公安機關在線受理。為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戶籍辦理服務。
三、實行一次性告知和多級受理工作制度。優化服務,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後,各戶籍窗口對首次辦理戶籍業務的群眾實行一次性告知。如群眾對戶籍窗口的政策解釋不清楚或提出異議的,還可以直接向分(縣)局和市局戶籍管理部門提出辦理申請。
四、簡化戶口遷移辦理程序。省內非戶籍人口遷入西寧市的,實行“一站式”戶口網上遷移。在辦理戶口遷移時,申請人只需要憑有關手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不再需要回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解決了戶口遷移在遷出地和遷入地“兩地跑”的問題。
五、推出戶籍業務“容缺受理”服務。我們本著關注民生,以人為本,更好的服務群眾工作原則。對群眾辦理的戶籍申請事項,在容缺受理範圍內的,可在必要申請材料齊全且合法的情況下,其它申請材料尚不完備的,經申請人出具“容缺後補”書面承諾後,一次性受理辦結。實現“讓辦事群眾最多跑一趟”的“一站式”服務標準。
六、解決尚不具備合法房產落戶手續,但已實際入住的群眾落戶 。可憑群眾提交的相關房產手續和能夠證明實際入住的各類繳納憑證(如:繳納水電費收據、繳納物業費收據等)等落戶材料先行落戶於派出所“社區家庭集體戶”。
七、放寬集體戶投靠遷入落戶。具有本市集體戶口(單位集體戶、派出所集體戶、社區家庭集體戶)人員的配偶、子女、父母允許投靠落戶。
新戶改政策便民力度大,範圍廣、條件寬,徹底破除了制約我市非戶籍人口落戶城鎮工作限制要素,對落戶准入政策全部進行了“解綁”,是利企便民工作的閃亮呈現。
記者/何耀軍
閱讀更多 西海都市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