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豆漿廣告未經政府授權自稱“國禮” 被罰30萬

3月13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佈2020年第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其中,永和食品(中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和食品”)因發佈違法廣告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30萬元。


公告顯示,永和食品在微信公眾號中發佈了題為“這杯國飲,果斷讚了!”的廣告宣傳,含有“永和豆漿的產品作為國禮走進各國駐華大使館”的內容。經查實,該公司在非正式場合向個別使館工作人員贈送其產品,贈送行為和產品均未經政府授權,與廣告宣稱嚴重不符。


  因該公司上述廣告混淆概念誤導受眾,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等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等規定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處罰款3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永和食品成立於2009年11月,註冊資本6735萬元,林建雄任公司法人、董事長兼總經理。


  據天眼查披露,2019年9月,永和食品(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因發佈虛假廣告被上海機場分局予以行政處罰,據媒體報道,這與此次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佈的為同一起事件。對此,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永和食品,接線人員回應“我不知道”後掛斷電話,此後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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