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区法院龙河法庭互联网调解获当事人点赞

  近日,廊坊安次区法院龙河法庭庭长李德华通过互联网法庭成功调解一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全部返还,双方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法官采取网络调解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做法点赞。

  2017年9月,李某从廊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处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签订后,李某支付了全部购房款150余万元。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李某发现其所购房屋的楼门被一面墙遮挡,由于李某买的房屋是一层和二层,李某认为这面墙给其出行采光等带来不便,且开发商之前未说明这种情况。李某遂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解除合同,经过协商,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但李某迟迟未收到返还的购房款,李某于是向安次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2万元。

  李德华接到案件后,立即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交谈中得知,双方并未就返还购房款的数额协商一致,李某认为开发商出售房屋时并未说明门口有一堵墙,开发商存在故意,所以应该全部返还购房款,而开发商认为这堵墙并未给业主使用房屋带来影响,如果解除合同,依照公司规定应该扣除购房款的10%抵扣已付佣金。对此,李德华几次组织双方调解并未成功,由于临近春节,李德华计划春节假期后再行组织调解。但由于疫情原因开发商春节后并未复工,调解工作只能推迟,考虑到李某的急迫心情,李德华每隔几天就向开发商了解复工情况,在得知复工消息后立即和双方约定了时间通过网络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李德华从合同条款入手,向双方深入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从大众普遍认识的角度,对双方争议的墙在使用中给业主带来的影响与双方进行了交流探讨,在李德华耐心平和的引导下,开发商主动提出不再扣除佣金,并承诺在四月底前一次性返还所有购房款,对此,李某也作出让步,不再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且自愿负担诉讼费用。至此,前后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案件得以圆满调解结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