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三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新目标和新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权力制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奋力开创黔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局面,黔南州司法局“三举措”推动黔南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跨越。

建制度、搭框架。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州委全面依法治州的主抓手,通过构建实施“一个意见”《中共黔南州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的实施意见》、“两个规则”(州委依法治州委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三个抓手”(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督察、法治调研)、“四项制度”(州委依法治州办工作细则、全面依法治州信息报送制度、督察考评办法、全面依法治州责任落实问责实施细则)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1234”工作体系,全面推动全州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开展。

强意识、明重点。组织28个部门召开指标创建考评专题协调会,深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创建考评要点,全面准确找准考评切入点,关键点,强调严格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的重要性。通报2019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指出“零执法”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全面提升全州执法部门的执法意识。准确把握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核心要素,与省州同步推进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及时开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工作,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全面统筹推进黔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严督察、有成效。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申报工作,各部门对标对表,围绕立、执、司、守等专项工作,出台“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定完成目标任务,强化协同配合,加强督查。2019年,组织开展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调研,推荐瓮安县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认定申报单位。同时,积极完善工作督查机制,正在制定《黔南州全面依法治州督察考评办法》《黔南州全面依法治州督察问责实施细则》,挥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指挥棒”,重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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