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打”“维”结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市场打假与消费者维权结合起来,致力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15”前夕,该县成功处理多起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集中销毁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一万多件,货值达七万余元。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消费者举报反映其在某药房购买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仅有一层,起不到防护作用,疑似“飘安牌”问题口罩。祁门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后当即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对查获的“问题口罩”与“飘安集团”发布的声明进行比对,并且将该批次口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送检,并对该药店涉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立案调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祁门县“打”“维”结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前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市民王女士投诉,称其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取消已定的婚礼,在与婚庆公司协商退还5000元婚庆定金时,婚庆公司不及时退款。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婚庆公司取得联系,通过宣传疫情期间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后,已处于停业状态的婚庆公司同意在扣除已发生的制作费用后,立即为王女士退还了4700元定金款。

去年底,祁门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接到71岁高龄的吴老太诉求:称其轻信了广告和某药品销售客服人员的宣传购买了15盒价值6000多元的治疗青光眼和白内障眼疾的药品,吴老太服用两盒半后,并没有见到广告中所说的效果,遂停止服用,拨打客服电话要求退货,但是该客服人员在得知吴老太要求退货时,不再接听她的电话,万般无奈的吴老太只好向祁门县市场监管局求助。在了解到情况后,该局执法人员查看了吴老太购买药品的快递单号、实物包装及标签标识,了解到该药品的主治功能中并没有治疗眼疾的相关功能,属于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但吴老太购买的药品是合肥市瑶海区某药房发货、收款,被诉主体已超出管辖范围。考虑到吴老太身体状况不佳、年龄较大、情绪较为激动,不能自主到异地投诉,在取得吴老太同意的情况下,主动为吴老太整理投诉材料,撰写投诉信,寄往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当地市监部门调解,电话与商家协商,该药房同意将剩余的12盒药品按照原价退货退款,最终为吴老太挽回近5000元的经济损失。

据悉,今年以来,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处理好消费者维权投诉的同时,围绕农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动自行车等产品以及标准计量、商标、广告、合同等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和打假行动,查获白酒、饮料、建材等13个品种、共计10472件假冒伪劣商品;一年来共受理、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计407件,办结率9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5.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钱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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