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煋”维权直通车——抗击疫情,请您穿好“法律防护服”(五)

“正煋”维权直通车——抗击疫情,请您穿好“法律防护服”(五)

“新冠肺炎”的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在万众一心、共克时艰抗“疫”的背景下,针对此次疫情产生的一些违法现象怎么办?我们将列举和您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告知您相应的风险预防和权益保障。

以案说法

典型案例

王某居家隔离户暴力阻碍民警执法,短短7天时间,判处九个月有期徒刑的案例。

据浙江检察发布的信息,2020年2月2日上午,湖州市南浔区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在异地回湖的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进行巡查时,发现居家隔离户王某有私自外出行为。随后,工作人员对王某开展劝教工作,要求其遵守相关规定,但王某拒不配合,后民警赶到协助,王某以暴力阻碍民警执法,造成民警面部、颈部多处受伤。

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案件、远程视频提审、认罪认罚速裁程序于2月9日将案件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当天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

案例解读

根据《刑法》第277条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该条第3款规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同时,该条第5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王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对执法民警进行殴打、侮辱的事实行为,根据《刑法》第277条第1款和5款规定,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且应当从重处罚。鉴于王某在办案人员的释法说理下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才得以从轻处罚。

律师寄语:

王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莽撞行为,给自己带来了多个法律风险,造成不该发生的结果。在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所谓抗击病毒,人人有责,在此,正煋律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遵守防疫防控措施,配合防疫人员工作,共同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律师承诺:

作为法律人,志愿者律师服务团队愿意为抗击疫情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传播法律,提升民众的法律意识,守住法律底线,为抗击疫情保驾护航,汇聚起群防群治的磅礴力量。

正煋律师将发挥职业专长,帮助您正确理性面对疫情,帮您解决与疫情相关的法律问题。您可进行电话咨询或者微信留言,我们会安排律师第一时间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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