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

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

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所负责人姬耀华等4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8年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兰陵路、文峰路树体亮化工程,并与临沂星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协议,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所具体负责组织、监督施工等工作。施工期间,姬耀华及工作人员张士良、周涛、王彦飞两次违规接受项目施工方的宴请。同时,姬耀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县纪委给予姬耀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张士良、周涛、王彦飞进行批评教育。

卞庄街道沙窝工作区党总支书记杜兴国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2019年12月13日(星期五)中午,杜兴国与卞庄街道小埝村村民赵某山等3人,在兰陵县城八零年代饭店吃饭,期间,杜兴国违规饮用白酒。杜兴国身为中共党员,违规在工作日午间饮酒,2020年3月,县纪委给予杜兴国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问题反映出

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

仍有少数党员干部

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收敛不收手

纪律规矩意识淡薄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维防线。主要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带头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精准执纪、严肃问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锲而不舍狠抓作风。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营造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知止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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