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防疫、執行兩不誤 依法維護人民權益

湖南法院網訊 近日,臨湘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受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執保案件。申請人方某以楊某、吳某拖欠其貨款126萬元為由向臨湘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楊某和吳某支付所欠貨款,並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立案後,執行法官通過“總對總”、“點對點”網絡執行查控系統開展保全查控,發現被申請人楊某名下有汽車三輛。收到查控信息後,執行幹警做好防疫安全措施,立即出警,前往岳陽市政務中心。到達政務中心後,執行幹警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消毒、掃碼、登記等防疫工作,到車輛管理窗口辦理查封手續,及時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在疫情防控期間,儘管線下執行困難,辦案壓力大,但為確保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有效執行,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我院執行幹警通過移動執行平臺、電話、短信、微信等線上方式聯繫當事人400餘次,採用微信視頻等方式進行網上視頻調解,多次促成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和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充分運用“總對總”、“點對點”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多次開展執行查控工作,查明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採取線上凍結等強制措施40餘次,辦理執保案件1件,並且在疫情防控期間,每天至少有一名執行幹警在執行局指揮中心值班,確保全國法院執行工作在防控疫情期間做到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

疫情防控期間,我院執行幹警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上級通知要求,創新工作,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做到了疫情防控與執行工作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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