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不被批准,領導懇求再留半年。怎麼辦?

何昆峰


首先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1.這份工作你為什麼辭職?

2.辭職後是否有一個更好的工作。

3.原先的工作能給你帶來的成長和收益是否和新的工作比較。

4.領導為什麼會懇求你再留半年?

首先需要認識到自身的需求,工作是為了賺錢,工作的好壞決定賺錢的高低,身邊的人群決定賺錢的天花板,然後自己的時間成本是否值得浪費這半年,當有辭職這個想法的時候,其實潛意識裡也是因為某些需求得不到滿足才會有這樣的想法。

列一個表,把辭職的好處和壞處都寫下來自行比較再進行抉擇。


Aaron教練


你好,我是低調的王子,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我是一名企業主,手下也有一些員工,有應聘的有辭職的,對於這個問題有我個人一點看法和建議,供你參考。

1、法律規定。勞動法有明確規定,員工有辭職選擇新崗位的權利,正當的履行辭職手續,應該得到主管領導的批准,不得為難或者拖延辦理,如果是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申請,如果是臨時工只需要提前三天提出申請就可以,這是法律規定,員工的合法權益。如果領導遲遲不批,我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個人正當的權益,如果單位或領導以押金,或者扣除工資等形式設置門檻,你可以到當地人社部門或者勞動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捍衛權利。

2、實際狀況。雖然勞動法有規定,但是實際情況我們也應該面對,目前各企業處境相對都比較難,一個員工工作時間久了,對於公司和領導來講都產生了感情,公司培養員工也不容易,也絕非一天兩天的事,如果員工剛步入工作正軌就選擇辭職,對公司來講也是一大損失,畢竟一個優秀的員工選擇和培養也不容易,況且如果員工辭職在沒有人才儲備的情況下公司將面臨崗位空缺,給正常的工作帶來不便,甚至工作癱瘓停滯不前。我們做個換位思考,作為企業和員工都不容易,假如你處在領導的職位,該如何來處理這件事情,領導用懇求說明領導捨不得你走,也可能是公司目前正好缺人,給你半年時間,在這段時間公司也好做認識儲備和補充,新員工入崗也有個過程和適應,我覺得應該理解領導的苦衷和無奈。

3、相互理解。從個人來講,如果獲得一份工作太容易了,也不會太珍惜,幹著不高興了,人際關係處理不好了,家裡有事了想什麼時候辭職什麼時候辭職,但對於企業來講,辭職造成的損失誰來買單呢?尤其對於老員工,能力強的,表現出色的公司也是付出了努力一步步培養起來的,馬上辭職對於誰來講都捨不得,而且領導已經用懇求來挽留,我覺得應該站在對方的角度理解企業的難處和領導的難處,相互理解各讓一步,領導也已經表態讓再留半年,我們也不說按法律一個月,不管出於感情還是出於道義,再工作半年,等培養了新人再離職。


低調的王子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我認為既然決定離職就要毫不猶豫、果斷離開,這裡主要從三個方面加以說明:

首先,領導不批准您辭職是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37條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如果您確定要離職,那麼按照規定的時限遞交辭職報告就可以了。當然,在遞交《辭職報告》的時候建議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這樣也可以通過郵件回執證明自己確實按照相應時限要求遞交了辭呈,以免人事部門藉故拖延。

其次,領導挽留您的目的在於過渡緩衝、培養新人。遞交辭職申請後,領導之所以再三挽留,我認為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因為您有多優秀、多重要,而是公司暫時沒有接替您的人手,您離開之後可能會影響公司正常運營,所以領導希望您帶一帶新人再離職。

最後,耽擱的半年時間可能會浪費很多就業機會。既然您遞交了辭職報告,那麼一定有自己離職的原因,要麼有了更好的工作,要麼是看不到前途,要麼是不喜歡這份工作。從遞交辭呈的那一刻開始,不論是從您的角度講還是從領導的角度講,您都不可能繼續在公司幹下去了,所以完全沒有必要因為顧忌領導感受而優柔寡斷。耽擱半年,浪費的不僅僅是時間,還有就業機會。

綜上,建議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明確的程序和時限遞交辭呈,辦理手續,儘早離職。最後,祝您心想事成,工作順利!如有不同意見歡迎留言交流!


天府看點


如果你是試用期離職,那麼提前3天告知領導就可以了。如果你是正式員工,需要提前1個月左右的時間告知,好讓公司有個人力交接的時間。

不管領導是否同意,只要你是按照規定流程離職的,到時間都可以走,如果公司拖欠你的工資,可以找當地勞動局。

你說領導懇求你留半年,你可以衡量一下,是什麼原因需要留你,是你表現太出色?還是公司不想付出成本招新人?考慮一下自己的實際利益會不會受到損害,再做決定。希望能夠幫到你。



夜聊職場


這種情況可以提供以下幾個解決方案:


1、考慮清楚是不是非走不可

你自己考慮清楚,是不是非走不可,如果是非走不可再考慮怎麼走。


2、辭職不批怎麼辦?

這種情況也比較常見,通常有以下幾個方法解決:

(1)好好溝通,爭取能達成一致;

(2)溝通不成的,沒撕破臉的,可以直接給老闆發一封辭職郵件,不管領導批不批,30天后你都可以走,這是勞動法規定的,但前提是你得有書面的辭職書。(郵件也可)

(3)溝通不成的,撕破臉的,你可以選擇曠工。一般公司曠工3天就自動離職了。


但是,還是建議你可以選擇好好溝通。

祝你工作順利。


稷下百家教育


如果你決議辭職,千萬不要相信領導所謂的懇求留半年,他只是在籌時間找個人來接替你的位置而已。

如果你的突然辭職會對公司造成一定的影響,那領導通常都不會立即批准辭職,而是會先忽悠你說你對於公司很重要,甚至答應給你提薪。然後他就會安排人來熟悉你的工作,接過你的關係網,逐漸將你邊緣化。

原本答應你的提薪要求也不會兌現,在有人可以接替你的工作後,就會將你調到一個你不願意去的崗位逼你走人。

因為在領導看來一個人提出辭職已經是人在心不在了,是不值得信任的,所以留你只是權宜之計而已。


劍雨流光


辭職不被批准,領導懇求再留半年,怎麼辦?你好謝謝你的聘請,我是 vIog領域創作者,maguihua,非常高興回答你辭職不被批准,領導懇求再留半年。你辭職原因不知什麼原因而辭職。我的觀點分二個原因給你敘述…
第一方面…你是別的同行的人聘請你時給你比在這個公司的待遇和工資高…還是你覺得在這個公司裡,老闆和同事對你有個看法…你覺得老闆給你工資是不符合你的要求,還是你和老闆鬧矛盾了,還是你和同事之間鬧了矛盾而辭職。
第二方面…你辭職了你的老闆不被批准的原因是。你在這個公司裡,你做的貢獻很大,給公司帶來了很大的成績,所以公司老闆和同事就是捨不得叫你走。就會給你更高的工資,在這個公司裡在上半年,你會覺得老闆給你更高的工資。你就同意留下來。在這個公司在繼續上半年。在半年後,公司的效益比去年翻了兩倍。公司老闆看看你的乾的那麼出色。老闆就又給你年中獎。你就更有信心了。就不要求辭職了。這就是老闆會用人的一個手段。這個老闆是一個有頭腦的人,特別聰明的人。好了我的回答就是這麼多。我也希望能幫助到你。祝你工作順利,心想事成…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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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uihua


按照你簽訂的勞動合同要求執行,一般就是提前一個月,技術崗或領會到崗🈶️特殊時間約定。既然你已經想離職建議你想和領導說清楚離職的想法,先禮後兵。按照簽訂合同提前寫好離職申請書,到期交給你領導審批就行,不同意你也可以離職,工資正常收取,如果剋扣了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創業小金子


看你是因為什麼原因離職的,以及自己當下的情況而定。

1.     如果你是因為工作不開心,那我覺得還是按照離職流程儘快走吧。何必在這樣折磨自己半年呢?你誠懇地把原因和領導講清楚就行了,他也不會強人所難。如果他一再留你,那很可能是因為他在給自己留後路,崗位一時之間找不到可以替代你的人,如果一旦人到位了,他很可能就會義無反顧地翻臉。

2.     如果你已經找好下家,過段時間準備入職了,那麼肯定不能留了。如果你是裸辭,後面也沒想好要去哪,那就權當幫領導一個忙。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不過要跟領導講清楚,既然準備離職了,那肯定也會看些機會,如果到時候有好機會,自己還是會走的,並不能保證一定留半年。

另外什麼辭職不被批准,不存在的,提前1個月按照公司流程提出離職,到點了就走,不存在批不批的問題。


職獵


可以同意領導的要求,老闆留你,說明老闆很看重你的才能,可以趁此機會和老闆申請可不可以加薪升職之類的,如果老闆同意,你覺得也不錯,就可以長期幹了,我們在哪裡上班不就是為了體現自身價值和多掙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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