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報回國等於“投毒”,犯罪!自費!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多國暴發,中國境外疫情輸入性風險也日趨嚴峻。截至3月15日24時,各地累計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23例。在“防輸入”壓力陡增的情況下,多地卻頻現入境瞞報事件,引發廣泛關注。

不申報、不按規定隔離,淄博市臨淄公安分局查處4名入境人員;不如實報告、逃避接受隔離觀察,煙臺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對1名入境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故意隱瞞在國外務工事實、逃避接受醫學觀察,臨沂市沂南縣公安局對1名入境人士給予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瞞報回國等於“投毒”,犯罪!自費!

而從全國來看,各地入境瞞報人員更是招數百出,想盡辦法逃避檢查、躲避隔離,引得人心惶惶。有“組團”瞞報的:3月10日,浙江麗水6名華僑從意大利返回後,相繼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入境時未按規定如實申報健康狀況,涉嫌違反刑法及傳染病防治法,被立案調查。

也有服藥瞞報的:3月4日,一對意大利回京的姐弟倆,在登機前使用藥物退燒降溫,後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已被警方立案偵查。

還有瞞報入境後,不自覺隔離,到處“亂竄”的:3月11日,河南鄭州確診首例境外輸入新冠肺炎例,患者郭某鵬因故意隱瞞出境史,未嚴格落實“隔離觀察”措施,未嚴格落實“如實申報”措施,期間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辦公場所,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傳播危險,被立案偵查。網友怒斥:“家鄉發展你不行,千里投毒第一名。”

眼下,中國取得的疫情防控效果來之不易,以帶病回國、自私瞞報的方式加重境外疫情輸入風險的行為,必須零容忍、狠打擊!

2020年2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等就已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對上述行為的定罪處罰作出明確規定:新冠確診病患拒絕隔離進入公共場所,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還有地方在出“狠招”。唐山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13日發佈通告稱,對境外入(返)唐人員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危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關治療費用由本人承擔。消息一出,無數網友拍手稱快:“硬核,幹得漂亮”“建議全國都這樣”。


瞞報回國等於“投毒”,犯罪!自費!


隱瞞病情治療費自擔,合情合理,對待回國隱瞞病情和行程者,不僅要讓其承擔法律代價,也要算清楚經濟賬。人們舉雙手贊同“隱瞞病情治療費自擔”,既是想讓隱瞞者因此受到警示、有所醒悟,也是希望更多人引以為鑑,杜絕瞞報情形再出現。

成千上萬名醫護工作者、公安警察、青年志願者等戰鬥防疫一線,十幾億人民響應號召宅在家中,才換來中國當前的疫情防控成效。如今,全球疫情形勢趨於嚴峻,海外人士想回家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必須要嚴格按照防控要求,如實說明個人情況,積極配合隔離工作。在全民齊心抗疫之際,幫不上忙不要緊,但請千萬別添亂!


來源:央視網、人民日報、焦作日報、煙臺日報、中國新聞網、新華網、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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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審核:許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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