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財產不能列入遺產的範圍:
(一)復員、轉業軍人享有的資助金、復員費、轉業費、醫療費。
(二)離退休金和養老金。
(三)因公傷殘撫卹費和革命殘廢軍人撫卹費。
(四)人身保險金。
(五)與被繼承人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權。
(六)與公民人身有關和專屬性的債權、債務。
(七)國有資源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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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5 21:55:04 晉州普法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財產不能列入遺產的範圍:
(一)復員、轉業軍人享有的資助金、復員費、轉業費、醫療費。
(二)離退休金和養老金。
(三)因公傷殘撫卹費和革命殘廢軍人撫卹費。
(四)人身保險金。
(五)與被繼承人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權。
(六)與公民人身有關和專屬性的債權、債務。
(七)國有資源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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