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撤銷各市域縣域及鄉村檢疫站點 未按要求撤站將通報追責

  3月16日,記者從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獲悉,我區將按照區內開放、省界管控的原則,

除自治區批准在機場、車站、國省幹線省界入寧通道、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口設置檢疫站點外,各市、縣(區)不得在市界、縣界以及鄉村、城市道路設置檢疫站點,已經設置的要立即撤銷。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確需新增或撤銷檢疫站點的,必須報請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批准後方可設置。對於未按要求設站、撤站的,將在全區範圍內通報,並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要求,要全面做好入寧通道檢驗工作,落實分區分級防控工作,嚴防疫情輸入。各檢疫站點對持有防疫健康信息碼的人員,要按照“健康碼”顏色分類處置。對持“綠碼”和健康通行卡人員測量體溫正常的可放行;持“灰碼”人員現場測量體溫、填報相關信息,轉為“綠碼”後可予以放行;持“黃碼”“紅碼”及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分類處置。對於未申領防疫健康信息碼或健康通行卡的人員,要測量體溫,查驗身份信息,做好登記工作,視情分類處置。

  為優化高速公路檢疫站點流程,切實提高公路檢疫效率,

將對自治區境內所有駛入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車輛,統一發放《寧夏高速公路疫情期間車輛通行卡》,持卡車輛駛出區內各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口檢疫站時,交卡即可放行。對於我區與內蒙古、陝西、甘肅交界處頻繁短途通行的貨運車輛、小型客車,檢疫點在認真確認司乘人員健康的情況下,可以發放自行製作只適用本站點的通行證,持卡司乘人員直接通行,不再重複檢查。(寧夏日報記者 週一青 王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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