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感覺老車報廢合理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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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的車,昌河福瑞達,08年的車,跑了五萬多公里,18年底年審,到了19年5月份又通知我審車,我不明白,車不是一年一審嗎,我帶著疑問到車管所詢問,它們告訴我,雙排座車超過10年必須一年兩審,我說我的車才跑了5萬多公里為什麼要兩審,這個它們不管,以前審車基本上都好過,可是氣人的是19年去審車時它們告訴我,尾氣不合格,剎車不合格,大燈不合格,這是怎麼了,去年好像沒有這些情況啊,五萬多公里的車難道就要報廢嗎?我換了三元催化,到修車廠調了一下剎車,換了大燈總成,再審還是不合格,苦惱啊,後來一個有經驗的師傅悄悄告訴我,老弟買包煙塞2百元錢就Ok了,於是我照做了,唉……,一切OK了,這世道我該怎麼說呢!無語!


一切都無所謂34396291


筆者自己感覺老車報廢不合理,可是往往政策被一些不自覺,不守法的人鑽空子,所以,有時國家在執行上不得不一刀切。

所以筆者給出兩種答案如下:

一、老車報廢存在合理與不合理

老車報廢不合理。理由如下:

1、目前,家庭用車佔比絕大數,私家車用車不多,年限和里程哪個先到就報廢不合理。

2、車輛都很愛惜,都按時保養,車況好,按照年限或里程報廢不合理。

3、有些車型開了十幾年車況還是很好,年限到了,里程不夠,還能開個七八年沒事,報廢就不合理。

4、全時四驅的車輛6年後就上線檢測不合理,應該延長年限至8-10年或里程,但必需在車況合理的前提下。比如現在全時四驅水平對置發動機車輛,有的車主都開了13年了,車況還那麼好,報廢誰不心疼。

老車報廢合理,理由如下:

1、老車車況差報廢合理,有些人因車況受限,就在偏遠等地區駕駛,逃避追責,這種車輛必需報廢。

2、由於部分人員不自覺,不遵守法律,鑽法律的空子,必需報廢。

3、車子因日常保養不及時,各機件老化,發動機性能差,尾氣排放不合格,這種車輛必需強制報廢。

4、存在非法一條龍倒賣、拆解、組裝違法(二手)黑車輛,存在重大人身安全、財產威脅隱患。

二、我們要思考,出現這兩種極端的行為到底是怎麼造成的呢?貌似原因如下:

1、大部分車主的車輛因維護保養及時,車況良好,尾氣排放達到各自時期的標準。可以一直開到不能開了再報廢,在滿15年後報廢確實早了點。心裡虧的慌!

2、那些脫審的、車況差的,排放嚴重超標的,沒有給嚴厲追責處分。

3、車輛報廢,國家給予的補貼太少,達不到車主們的期望值或再創造的價值。

4、就是在三元催化處增加設備,在尾氣處增加淨化設備排放及油料消耗,勢必增加了車主的經濟負擔。

5、以舊換新政策,老百姓認為不合理,對老百姓而言“不是惠民、親民政策”,是否國家政策地方解讀不夠?

三、是否我們的車輛年檢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健全檢測制度呢?比如說:

1、上線檢測剎車制動系統,可“檢測線設備”是檢測兩驅的設備,那麼四驅、全時四驅的車輛呢?四驅可以變成兩驅檢測,那麼全時四驅怎麼檢測?損害車嗎?全時四驅的剎車安全性能比兩驅的剎車性能強好多。不能一刀切。

2、大家說說,我們365天,年年開車?誰的車開到發動機轉速5000轉了?是否檢測一次損害一次車輛?是不是?車輛檢測不合格是檢測站造成的,因為年檢前發動機性能好,檢測後車輛被損害了。導致加速車輛損壞。

3、尾氣排放檢測,實施《國家大氣環境防汙染》戰略部署,我們老百姓極力支持!這沒錯!可是國三、國四、國五的車都按照國六標準檢測,合理嗎?只要車況很好,又在15年和60萬公里之內,國三的車按照國三標準檢測,國四的車按照國四標準檢測,國五的車按照國五檢測。直至車管所認可車輛必需報廢了,我們就報廢?!

4、很多網友說,車是國家生產的,油品是國家生產的,人員是政府部門的,檢測設備是政府部門採購的,車輛定在15年或60萬公里報廢,可是我們買了車,國家出臺的尾氣檢測標準可不是15年一規定啊,是跳躍式的出臺排放檢測標準,實施速度之快啊!我們老百姓怎麼辦?

四、那我們的車輛年檢制度是否需要再細化與完善呢?

1、高速限速最高120公里,那麼對應的發動機轉速2000轉,考慮到持續上坡路段,也就是說尾氣檢測轉速最高不能超過2500轉。也是廣大車主的心聲。

2、汽油質量要達標,不光需要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檢測,需要公開檢測,公示標號標準。不達標的絕對取締,不能“以人為本的人情化”管理。

3、發動機繼續研發環保發動機。

4、老車報廢可以,給予補貼達到車主們滿意。

5、脫審車輛納入法制化管理程序。只要脫審就可能會尾氣不達標了。車管所要找到該車輛。對於達到年限報廢的車輛,除了不報廢自身買車無法掛牌照外,還要必需依法追責,該報廢的車輛哪裡去了?要找到該車輛。不能嫌車主怎麼樣,貌似制度或法律不嚴格、不健全、不全面、甚至部分不適合廣大車主造成的。

六、關於汽車方面制度的制定

建議【今日頭條】成立個什麼“高端車主自律委員會”,雖然【人大代表】提案有關汽車方面的,他們再實際調查,不如一線的最具有說服力的高端車主們最有力的心聲。

希望大家支持我的觀點。

時間倉促,僅代表個人愚昧考慮不全面的觀點供大家參考討論,勿噴,敬請師傅斧正!謝謝!


千年松樹6393


所謂的磚家叫獸是本本主義脫離實際盲目浮誇標新立異在作祟!是對資源的極大浪費,剛從農耕接觸汽車文化就想欺師滅祖超越歐美!是真傻還是真缺魂兒?國外的老爺車仍在路上而我們就已經國六了!再有了不管國幾,車不是老百姓生產的是按國家標準製造的,汽油是國家標準的石油,標準的汽車燒標準的汽油,尾氣排放不合格,應該制定標準的來買單,憑什麼汽車消費者來承擔?純屬強盜+混蛋的邏輯!不合實際的高大上浮誇!跟現在滿大街張貼的宣傳標語~勤儉持家的美德,純屬背道而馳。


彭-愛琴海西餐廳


車輛報廢,別指望著百姓會去買新車,馬上國六a,可市場上能達國六a的新車,並不多,後面還有國六b。這些達標的車,大部分的工作集中在排氣管,增加許多附加設施,什麼三元催化,顆粒捕捉等等。車的核心技術,發動機卻沒有什麼真正的變化。附加這些設施後,最直接的效果是動力下降,效率降低。車會燒更多的油。還沒有哪家車企或機構,拿出一個平衡點數據。誇張一下,燒一百升油,與燒一升油,哪個汙染大?這還沒算開採,煉油,運輸,人力等等所帶來的能耗與浪費。效率降低,本身就是增加汙染。同理,報廢車輛,也是增加能耗。

我自己有車,國四,想換車,但這種形勢下,放棄了換車的打算,我的錢不是搶來的,報廢后給的補貼,根本就是杯水車薪。2030年全面清退燃油車,也就是還可開十年,我就開十年,我為什麼要再花幾十萬換輛只能開十年的車,十年後再次承受愛車被報廢的傷心與傷害。從另一個角度說,不換車,也是降低能耗,也是為環保做貢獻了。


Tyjin


全世界最通行做法是:年檢,但不強制報廢! 很多人反對年檢,但是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原因非常簡單:雖然車是你的私有財產,但是一旦上路你就必須對別人負責,也就是說,你的車好壞不是由你說了算。在泰國,沒有強制報廢,很多車都很新,因為破爛車根本不給上路,因為沒法通過年檢。不過,老車保養的好還是可以的,甚至可以看到四十年前奔馳。


勞崖


感謝提問,關於老車報廢的規定我覺得不合理,看看國外不管經濟,還是科技都比我們好。但是路上的汽車卻是沒有我們的新。國外街頭跑的的老舊汽車很多。我們經常聽到身邊的人換了新車。是國人‘’喜新厭舊‘’嗎?


還有重要一點是相關部門規定車輛只能開15年,在15年之後一年要審驗兩次。審驗不過關就會強制報廢。還有就是不斷升級的這樣,那樣的排放標準,在這些規定下,車輛使用人就會在汽車使用幾年後會想著換掉舊車。這樣勢必造成金錢的浪費。這樣就和節約資源,開源節流的原則背道而馳。


很多車輛在保養好的情況下,到報廢期車況都是很不錯的。不知道制定這些規定的根據是什麼。

記得在十幾,二十年前,國內有些大城市在市中心不允許小排量車輛進入。只讓大排量車進入。像這樣奇葩的規定,這些制定者們真讓人匪夷所思。所以希望這些管理者們今後在制定相關規定時,能夠多方面考慮,從實際出發。多方聆聽意見。


喧車


要知道我們現在生活的速度是比較快的,時代的發展也是一大步一大步在往前不停地行走,為了跟上發展的速度自然有非常多的革新也會有非常多的東西面臨淘汰,就比如在汽車行業許多比較老式老款的車子已經停產。


在人們生活中使用的那些老款車也面臨著報廢。新的替換舊的,舊的自然也會被淘汰。並且一些非常老款的汽車因為國家規定是汽車開滿六十公里,就必須報廢。為了人們的安全著想,所以國家出了這樣的政策。

在以前汽車報廢都是十五年,而現在汽車的使用時間其實已經比以前好了很多,也延長了很多。但是不管怎麼樣,只要是科技發展的工具,總有一天都是會老化的都會面臨淘汰或者是報廢的狀態。

面對這些比較老化的車子,人們也會選時間拿去報廢廠。報廢廠也會給司機們相應的五百塊錢。但是這些車子平時要是放在二手車市場,其實也是可以賣到幾千塊錢的。但是為什麼這些司機寧願只要報廢的五百塊錢也不願意去換幾千塊錢呢。

大家要知道一般二手車商,他是非常樂於去買一些二手的車子,那是因為他們其實並不在乎你這輛車是否開了多少公里,雖然車子年代久遠配件也比較難找,他用整輛車肯定是賣不出去的,但是很多車子上的一些零件還是可以拆分然後賣出去,從中獲取利益,所以呢,二手車商也非常喜歡買一些報廢的車輛。因為他們懂得廢物利用這個原理。


但是為什麼車主們明明知道這個事情他們還是不願意賣給二手車商戶呢。大家首先要知道很多車子的發動機以及車子的各種配件零件都是獨一無二的。如果這個車子報廢了以後是不會做過戶手續的,如果這些零件被拆分裝到某個非法的車上或者是平時這些人走私的車上,不出問題還好,如果出了事故,警察第一個找上的就是報廢車輛的車主。所以這也是很多車主不願意賣給二手車商的原因。

所以以只要是報廢的車輛。車管所也不會去在意你這個車到底是什麼品牌或者有多麼的貴重,或者這些零配件是多麼的奇缺,他都是把車子直接報廢拿去當廢鐵賣了。
只要是報廢的車子,不管是勞斯萊斯還是林肯車管所都不會出高價購買,他們只會當是普通的廢鐵拿來收購,價格是不會有什麼區別的,所以在我們平時如果想要賣出自己老舊的車子或者是想要轉賣自己的車一定要辦好過戶手續以免出了問題,麻煩會找上門來,所以就沒有合理不合理這說法了,年限到了只能報廢,否則後患無窮呀。


勇哥生活秀


嚴格意義上說車輛使用都是有極限壽命的。出於安全考慮應該有強制報廢一說。問題是強制報廢如何界定的問題。很多私家車10年開不了5萬公里的也有很多。還有一些限量收藏版奢侈品牌的車輛難道也要按年限報廢嗎?顯然按年限報廢是不合理的。車輛強制報廢應該以行駛公里數達到50萬公里以上而且使用滿20年的兩者條件同時具備報廢規定的。這樣對車輛擁有人的使用成本和安全使用都是一個合理的方式。


無為253505873


不應該,不合理。一是從經濟學上看,強制報廢后,需要更換新車,汽車廠就要製造新車,造車要消耗資源、能源等,雖然有稅收,但是,弊大於利。二是從財產上看,車是個人財產,國家強制報廢,是強盜行為。三是從多樣性看,新車,老車在同一個城市裡,有差異化。


上帝保佑好人


什麼叫理?想明白就再不會提這種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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