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曉培
無證駕駛還是報廢車這樣的處罰實在太輕了,因為:
1、報廢車輛因為使用年限時間太長,機件受到嚴重損壞,機動車的操作靈活性、穩定性、制動性能等大大降低,事故概率遠遠大於其他車輛,時刻威脅著過往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2、由於報廢車的發動機嚴重老化,耗油量明顯增多,排放尾氣中汙染物嚴重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不僅造成能源浪費,而且嚴重汙染了大氣環境,不符合環保要求。
3、報廢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往往肇事逃逸,增加了破案難度。即便交警找到了車主或駕駛人,但因為車輛沒有保險,導致受害者。
4.沒有取得駕駛證,沒經過嚴格培訓和訓練,駕駛技術嚴重不規範不熟練,一旦發生緊急情況不懂應急處理,隨時可能發生交通事故,對個人和他人的生命、財產都構成嚴重威脅。
對這種無視他人生命安全的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就應該頂格處罰。
惠州阿翟
無證駕駛還是一報廢車輛,個人認為這樣的處罰過輕,加大處罰力度。還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