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化解土地问题的三个原理


黄奇帆:化解土地问题的三个原理

要化解这件事,我自己认为有三个原理。

第一,宪法上规定的三个底线,农村的土地是集体的,你不能把它变成私人的,农村的土地变化中间要保护农民的利益,农村的土地有用途管制,搞农业的搞农业,搞建设的搞建设,这三个是游戏规则,不能改变。

第二,耕地的转换,要使得农村退出来的地,大于进城的地,这是世界城市化运动中的一个现象,我们没有这个现象,要把它体现出来。

第三,你不能光说城乡结合部的那点郊区进行这样的转换,要让1000公里外的农村,分享城市增值的级差地租。

按照这三个原理,我们想了一个地票的招,就是要把农民进城以后的宅基地,或者集体组织废弃的乡镇企业的土地,废弃的小学土地,废弃的粮站的公共用地,复垦为耕地。

农民进了城了,房子空在那里,租不出去,卖也卖不了几万块钱,把农房农地复垦为耕地。

这件事有四个环节:一是复垦;二是有关部门验收;三是给你一个地票可以到交易所交易,房产商要买城乡结合部的土地,需要指标,就来买这个指标;四是城郊结合部的土地就去掉了。

这个过程中就可以看到,农民进城了,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建设用地变成耕地了,城郊结合部增的耕地,小于农村复垦的耕地,最后增减挂钩,全社会的耕地总量增加。

这样的一个工作可以产生几个好处:

一是耕地保护。

现在出现了先征后补,我们现在每年征600万亩耕地,国家也要求各地想办法去造600万亩耕地出来,你征了600万亩,要造600万亩,大家都同意,等到我把地征了以后,五年十年,是不是能造出耕地出来,不知道,或者造出来一半,没完成。

另外,几千年农耕文化早就把可以造农田的地用了,所谓的造耕地,是把山坡上,一个25度、30度的地造成梯田,破坏生态嘛,把树林子地造成种菜的地,或者把弯弯的河道拉直,弯弯就变成良田,破坏生态,没办法的办法,大家都装糊涂了。

所以地票制是把农村缺少充分的耕地复垦的后备资源的这件事给解决了,我不复垦生态里的野地,复垦的是废弃了的宅基地,公建用地,这就是一种集约节约。

腾出来的地票指标,让房产商造房子去了,这不是平衡了吗?这是一个好处。

第二个好处是反哺农村。

房产商买地,一亩花个几百万块,花几十万块来买这个指标,这个钱给了农民,可以反哺农村,这个反哺不是反哺5公里、10公里外的近郊,100公里,1000公里也可以的。

黑龙江的农田产生的地票,上海如果几十万一亩买过来,上海征上海郊区的地,这个钱就到黑龙江去了,地票几千公里就可以辐射了。它的虚拟性,票据性,使它有辐射性。

第三是增加农民有收入。

我们这些年,一共卖了20多万亩地票,每亩地票十多万元,差不多四五百亿,农民拿到了,农民拿了这个钱,在农村造房子,进城都可以。

第四,农民进城,有了公租房,这笔钱可以改善城市的生活。

地票这种制度,对城乡之间的土地交易是有帮助的,但是我认为,这都是以城补农,对农村的好处,最最重要的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对平抑城市中土地不足造成房价畸高的这种根源,起到遏制作用,能帮助大城市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给。

重庆在过去这些年,每年从国家这儿拿来的土地指标,20万亩,也的确50%几,城市、基础设施用掉了,工业上用掉20%几,商业去掉5%,也只有10%了,我们这10%通通给了中小城市,万州、涪陵等,他们实力比较弱,开发过程中拿国家的指标,国家的指标不花钱。

主城重庆这个大城市,800万、1000万人口的,每年2万多亩的房地产开发地皮周转指标都没有用国家指标,基本上每年2万亩的地票就在主城,主城的房产商,在主城动迁一概用地票,地票不受国家约束。

这样的话,土地供应量实际上增加了一倍,就比较宽松了。

这就是我要讲的,总的来说,分两个部分,10大失衡和5个方面的制度安排,如果通过制度的安排,按照中央的要求,不仅是行政化的安排,不仅是供给侧改革基本面的安排,比如中国最终应该有房地产税法,应该有住房法,老百姓租赁房的法律,其实我刚刚说的所有的事情,都应该在这三个法律的框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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