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黑老大”戴口罩穿防护服上法庭

3月11日,黄鸿发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宣判,这是海南成立以来首例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关的重大案件。

在疫情爆发期间,“黑老大”黄鸿发听到自己被判死刑的消息时,正穿着防护服,戴着口罩和护目镜。

死刑!“黑老大”戴口罩穿防护服上法庭

死刑!“黑老大”戴口罩穿防护服上法庭

海南高院判决:维持省一中院对黄鸿发的一审判决,即判处黄鸿发犯组织罪、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受贿罪等17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主审法官介绍,该案是海南省成立以来,组织成员最多(196人)、占用时间最长(30年)、非法利益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

长安街区长指出,2019年2月20日,海南警方向黄宏发团伙成员发出“扑克通缉令”,此后一周内,45人主动投案自首。

死刑!“黑老大”戴口罩穿防护服上法庭

据法院审理查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以黄应祥为首的黄家恶势力在昌江黎族自治县开展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确立了强大的地位,并不断壮大。

1995年,为打击在长江开设赌场的竞争对手,黄鸿发组织人员实施故意伤害江某,致其重伤的恶性犯罪。该案标志着以黄应祥、黄鸿发、黄鸿金、黄鸿明为组织者和领导者,以黄氏宗族势力为纽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赚了不少钱,建立了一批经济实体。该组织利用在当地的强势地位,通过上述经济实体,为该组织的经营发展提供支持,非法牟利20多亿元。

为谋取非法保护,该组织以非法所得为诱饵,引诱、拉拢、贿赂当地党政机关和政法职能部门的多名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

死刑!“黑老大”戴口罩穿防护服上法庭

截至案发,该组织及其成员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58起,其中刑事犯罪53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20起,造成2人死亡,重伤3人,轻伤13人,轻伤5人。

黄鸿发团伙“黑”到什么地步?据海南省公安厅介绍,他们对加入团伙有严格的规定,对招募团伙成员有固定的程序。组织成员集中管理,统一着装,缴纳社会保险,提供集体住宿,定期组织应急培训。

黄鸿发团伙的恶行甚至惊动了中央巡视组。2018年10月,根据中央巡视组和海南省委巡视组交办的线索,海南省公安厅从有关警种和部分市县公安局选派11支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指定由琼海市公安局异地管辖,对黄鸿发团伙进行秘密侦查。

2019年1月6日晚,海南省公安厅从全省抽调警力1210余人、车辆300余辆,分两批对黄鸿发团伙实施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当时,有179人涉案。

死刑!“黑老大”戴口罩穿防护服上法庭

海南警方抓获黄鸿发

2020年1月13日上午,海南省一中院对黄宏发涉黑案及其“保护伞”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鸿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黄鸿明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限制减刑;黄应祥、黄鸿金等187人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1年不等,聚众斗殴敲诈勒索。

七把“保护伞”,包括原长江黎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麦宏章,原长江县副县长周开东,分别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半。

此后,黄鸿发等83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2月6日,海南省高院受理此案,进行二审。

海南省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准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判决维持原判。

据了解,海南高院党组在二审期间对防疫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为所有被告人配备和使用了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防护用品,对所有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在岗法警进行了体温检测,庭审前旁听人员、现场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并对审判庭、监护室、休息室、办公区等区域进行温度检测,全面开展消毒灭菌工作,不留死角,确保庭审疫情“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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