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绵区法院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采取线上办公形式,成功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执行法官再发力 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申请执行人
为什么说好还我们16万元,只给了10万剩下的6万就不给了?
被执行人
已经还给你们10万了,我拿不出这么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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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
那没办法了,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经过
原告陈某保、梁某娟与被告吕某英、陈某婷、陈某锋及第三人陈某霞、陈某冰共有纠纷一案,在本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被告吕某英于2019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陈某保、梁某娟16万元的协议,但被告吕某英在支付10万元后,对剩下的6万元拒不支付。迫于无奈,原告陈某保、梁某娟只好向福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由于尚处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采取了线上办公方式,对被执行人吕某英的银行帐户采取了冻结措施。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深入交谈后,执行法官了解到本案从表面看是一起普通的共有纠纷案件,实际上又是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
原来,被执行人吕某英是玉林市一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其雇佣有二十多名工人,而公司日常的出入账目及发放工人工资都需要经过她名下的银行帐户进行操作,现因这起共有纠纷案件,福绵区法院依法冻结了她的银行帐户,这就导致这家公司的日常出入账目及发放工人工资受到了影响,一方面员工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也对整个公司复工复产造成了很大困难。
针对实际情况,本着既要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不影响被执行人名下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原则,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首先劝说申请执行人同意先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部分银行帐户的冻结,使被执行人名下企业能顺利复工复产,同时也对被执行人吕某英进行了说服教育,其企业复工复产固然重要,但履行法律义务也责无旁贷,被执行人也深受感动,经多方筹集案款,快速地履行了义务。本案的执行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下一步,福绵区法院将继续严格遵循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相关工作要求,防控但不停止执行,坚决做到防控执行两不误,尤其是在执行涉民营企业相关案件时,因案施策,加快执行进度, 助推民营企业复产复工。
审核:莫洲萍
福绵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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