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汽車電商“花生好車”的隱祕江湖

本報記者 陳茂利 北京報道

“1成首付、0購置稅、0服務費、送一年保險。”近年來,隨著“汽車新零售”業務的開展,一些汽車線上銷售企業推出各種“優惠”條件,吸引消費者購車。“花生好車”就是其中的一員。這種模式真的能帶給消費者便捷實惠嗎?《中國經營報》記者近期調查發現,部分選擇這種購車模式的消費者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困境。

“車還沒見到,就要開始還月供”“看起來首付低,其實是高利息”“月供逾期三天,沒有通知就把車拖走了”“故意隱瞞以租代購事實”。近日,有十多位消費者向本報記者反映,在花生好車平臺上購車被“套路”了。記者關注到,上述消費者所反映的問題並不是個例,在各類投訴平臺上,有不少消費者反映,有類似的經歷。

針對消費者上述反映的問題,記者多方採訪求證,通過相關監管部門、花生好車、行業專家、律師、4S店經銷商、汽車電商行業人士等多維度“覆盤” ,試圖探尋出現此類矛盾背後的癥結所在。

某汽車品牌4S店的經理李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其實是利用低首付的噱頭來吸引消費者,看似買車實則‘租車’,要是真把車輛的產權過戶給消費者,購車的整體費用一定超過在4S店購車價格。”

對於行業如何健康有序發展,長期研究汽車融資租賃行業的專業人士黃成偉告訴記者,汽車以租代購不同於汽車消費貸款,不是一次性消費,需要用長遠的眼光去經營,才能真正贏得消費者。

對於消費者反映的問題,記者多次致電致函花生好車公關部,其相關負責人僅表示,“我們比較忙,沒有時間回應,我們會落實到具體客戶解決問題。”

不公平:車還沒提,月供要還

“2019年11月22日,我在花生好車門店下單訂了一輛車。當時銷售告訴我,車已經在路上了,7~8天就可以交車。但最終等了一個多月才到。”消費者王文向記者反映。

記者從花生好車官網看到其對交車時間的承諾為“最快當天提車,常規交車期1~10天”。實際上,與王文有類似經歷的消費者不在少數,有不少消費者反映,自己從提車到下單歷時20~90天不等。

那麼,為何實際交車時間與承諾交車時間有這麼大差距?黃成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宣傳層面來講,為了吸引客戶,汽車電商會承諾消費者儘快交付。但從採購層面來講,汽車電商為了賺取車輛採購差價,一般是成批量集中採購。這樣就會犧牲很大一部分時間,因為一般平臺需要積攢夠一定數量的訂單後,才會去採購,防止採購回來車輛沒有訂單,造成庫存壓力和現金流緊張。”

一位長期從事汽車線上租賃的專業人士也向記者表示,如果電商平臺直接從當地經銷商採購車輛,雖然可以保證交車時間,但是無法賺取採購差價。在高利潤、低效率和低利潤、高效率之間,大平臺基本會選擇前者。

與王文一樣覺得糟心的還有消費者李向前,“我付了首付,1個多月了還沒見到車,就要開始還月供”。

對於上述情況,十力律師事務所鄭天賜律師對記者表示,沒有收到車就還月供,商家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第10條1款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根據《消法》,交易雙方從交易中獲利是均衡的,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是相當的。

據記者瞭解,上述消費者王文因為門店沒有按照承諾交車,用車計劃被打亂,決定解除合同。但花生好車門店以違約為由,扣除了3000元押金。

鄭天賜表示,“這是門店違約在先,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交車,消費者實現不了用車的目的。消費者有權退車,門店應該返還全部定金。即使合同中沒有約定交車時間,只是銷售人員口頭告知,法院也會推定為應該及時交付,如果一個多月交不了車,應該視為履行不了合同。”

不透明:低首付背後的高利息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交付慢”並不是兩方矛盾激化最終原因。

最初促使消費者購車的“1成首付、0購置稅、0服務費、送一年保險”這些表面上的購車紅利,隨著消費者開始還月供,“高利息”的事實開始浮出水面。

“當初覺得首付低、月供低買的車,後來算下來利息太高了。按照他們的月供方案,總共車款約為17.2萬元,比市場指導價整整貴了4.62萬元。”四川廣元的消費者吳秋餘告訴記者。為了證實吳秋餘所說的“高利息”,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在花生好車淘寶旗艦店諮詢購車,記者根據銷售人員提供的購車方案算了一筆賬,若是從花生好車購買2019款的別克君威(20T精英型國V,廠家指導價18.28萬元),選擇還完1年月供後,一次性支付尾款,購車款約為20.47萬元;若是選擇還完1年月供後,繼續分36期,購車款為26.70萬元,比4S店沒有終端優惠情況下購買貴8.42萬元。

在記者表達要購買意向車型時,花生好車的銷售人員表示,“我們方案首付低,手續簡單,方案包含購置稅、首年保險、非限購城市上牌費等的呢,前期提車成本低不說,還省去了您四處奔波選購辦理的時間了。”

“其實是利用低首付或者零首付的噱頭來吸引消費者,要是真把車輛的產權過戶給消費者,購車的整體費用一定是超過在4S店購車。首付很低,後期的月供和尾款就一定很高。”上述4S店經理向記者表示。

記者瞭解到,不少消費者是在還完一年月供,計劃要一次性支付尾款的時候才發現,第一年是租車,之後還的月供才是購車款。與傳統的4S店不同,花生好車門店並不會給消費者提供整體的還款方案。

“購車的時候,銷售誤導我們,說得很含糊,導致我們誤以為是買車,實際上是‘以租代購’。下單的時候,全程都是銷售用我們的手機操作,還故意跳過了合同閱讀環節,直接讓我們輸入支付密碼,完成了下單。”消費者李晴告訴記者。

和李晴有類似的經歷,王文也是通過手機下的單,對接他的銷售人員,通過王文的駕駛證、身份證和工行卡就在網上幫他辦理了貸款申請。王文通過支付寶先交了交納了5500元的定金。通過王文提供記者的微信聊天記錄,記者注意到一個細節,花生好車銷售人員特別提示王文,自己所在的門店有1000元的優惠活動,活動時間只有10分鐘,讓他儘快打款。

“如果電商平臺打著欺騙消費者的目的,就不會讓客戶知道合同模式、權利和義務。”一位曾從事以租代購業務十餘年的銷售告訴記者,“這個行業剛興起的時候,我們奔著和客戶公平交易的目的,會把權利、義務都說清楚,會明明白白地告知消費者是以租代購業務,而不是冒充汽車消費貸款或者抵押貸款,也會在消費者瞭解合同條款後,讓客戶手寫知情書。後來換了平臺,新平臺就不允許我們和客戶說清楚了,只要求我們的業務銷量,不要求合規合法。公司也不給新員工培訓專業知識,新員工不懂專業知識,只能按照公司要求靠欺騙客戶開展業務。”

就消費者反映的合同問題,鄭天賜認為這麼操作是不合法的。他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知情權,這個知情權包括完全理解相關合同條款。一些隱藏的、不明朗的條款也需要給解釋清楚。

不人性:逾期3天,車被收走

有不少消費者在察覺到自己上當後陷入“有苦難言”的境地。

“家人一提到花生好車就惱火。”一名消費者告訴記者,“2019年12月,因月供逾期3天,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我家的車被花生好車的人開走了。正準備報警時花生好車的業務員打電話告訴我們,車被北京總部的人開到其他城市了。過了幾天,業務員表示想要提車的話,不僅要把月供還了,還暗示給點費用。”另有花生好車車主反映,僅因為還款當天上午扣款不成功,下午車子就被收走了。

還款逾期,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用備用鑰匙直接把車開走,是否合規甚至合法?對此,記者向花生好車方面求證,對方未作出回應。花生好車官方客服告訴記者,“車輛月供逾期,門店是有權利進行收車,收車前是不會通知本人的。根據我們的合同,逾期一天,門店也是可以收車的。如果想要繼續使用車輛,需要交付按揭和保證金,具體金額以門店為準。”

“消費者逾期幾天,屬於輕微違約。在法律上規定,輕微違約不能把車收回去。如果是長期違約,承租方可以把車收回去。”鄭天賜表示,“這樣看汽車電商作為合同的提供方,可能存在霸王條款。”

對於不通知消費者直接收車等問題,記者多次致電致函花生好車公關部,截至發稿日,尚未收到回覆。

“合同中約定可以收車,收車前不告知也沒問題。只是收車這個違約責任明顯超出了商家因消費者逾期付款給其造成的損失。”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稱。

趙佔領進一步解釋表示,“這種違約責任明顯不合理。根據司法解釋,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調整這種違約金。”

給建議:消費者要理解合同後再消費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汽車租賃人士告訴記者,“曾有從事以租代購業務的銷售人員向我反映,用專業的方法賣車,一個月只賣了1輛。他的同事在銷售過程中採取了欺騙手段,但是業績很好。他覺得想做業績,必須違規讓他很迷茫,不知道如何權衡。”

記者關注到,2017年,被稱為汽車以租代購元年。實際上,“以租代購”在中國產生到發展也不過4~5年時間,與汽車消費信貸20多年的發展歷程相比,尚處於行業發展的初期。

“初期的話,有些公司業務操作是不規範的,因為有暴利可掙。但隨著消費者慢慢醒悟過來,也會同時推動立法機構立法,行業會越來越正規、完善。”上述經銷商告訴記者,“我相信,一定會有一些公司通過正規的手段,長期存活下來,那些專門想掙快錢的公司,如果不放棄這個思路,一定會慢慢消亡的。”

而站在消費者購車的角度,李慶給出建議,“建議消費者不要衝動消費,要把合同內容理解清楚和把整體的還款方案都拿到手。購車不要只看首付的高低,這只是購車選擇的依據之一,要計算最終還完貸款花多少錢。也不要相信所謂的免保險費,免上牌費,免裝飾費等。要先了解相關問題,問詢存證清晰後再購車”。

一名業內人士在採訪的最後表示,“簡單來說,羊毛出在羊身上,所有的車都來自於生產廠家,4S店渠道鏈最短的,因為它是直接從廠家進貨。像花生好車等汽車電商,即使是走大客戶渠道,也不會低於4S店的採購成本,所以那些所謂的‘便宜’背後一定是有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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