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现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统一标准


江西实现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统一标准

江西实现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统一标准

3月12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日前,江西2020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明确,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10元和2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0元和每人每月70元,在全省实现了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统一。

据了解,从2016年1月起,江西省为享受城乡低保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分别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和50元的护理补贴。2018年3月,江西省将城镇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和70元。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有45.9万名困难残疾人和40.9万名重度残疾人获得了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省级补助资金累计达12.88亿元,基本实现了对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应补尽补。

目前,江西已连续三年将残疾人福利工作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实事内容,并通过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强化基本信息比对和动态管理,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与中国政务服务平台和有关手机软件关联对接,实现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精准发放。 本报记者 朱淳兵 本报江西信息采集中心 余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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