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學說(上)

第三節 五行學說(上)

五行學說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樸素的唯物主義哲學思想,屬元素論的宇宙觀,是一種樸素的普通系統論。五行學說認為:宇宙間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元素所組成,自然界各種事物和現象的發展變化,都是這五種物質不斷運動和相互作用的結果。天地萬物的運動秩序都要受五行生剋制化法則的統一支配。五行學說用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來說明世界萬物的起源和多樣性的統一。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和現象都可按照木、火、土、金、水的性質和特點歸納為五個系統。五個系統乃至每個系統之中的事物和現象都存在一定的內在關係,從而形成了一種複雜的網絡狀態,即所謂“五行大系”。五行大系還尋求和規定人與自然的對應關係,統攝自然與人事。人在天中,天在人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天人交相生勝。五行學說認為大幹世界是一個“變動不居”的變化世界,宇宙是一個動態的宇宙。

五行學說是說明世界永恆運動的一種觀念。一方面認為世界萬物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所構成,對世界的本原作出了正確的回答;另一方面又認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靜止的,而是在不斷的相生、相剋的運動之中維持著協調平衡。所以,五行學說不僅具有唯物觀,而且含有豐富的辯證法思想,是中國古代用以認識宇宙,解釋宇宙事物在發生發展過程中相互聯繫法則的一種學說。

中醫學把五行學說應用於醫學領域,以系統結構觀點來觀察人體,闡述人體局部與局部、局部與整體之間的有機聯繫,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的統一,加強了中醫學整體觀念的論證,使中醫學所採用的整體系統方法進一步系統化,對中醫學特有的理論體系的形成,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成為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哲學基礎之一和重要組成部分.隨著中醫學的發展,中醫學的五行學說與哲學上的五行學說日趨分離,著重用五行互藏理論說明自然界多維、多層次無限可分的物質結構和屬性,以及臟腑的相互關係,特別是人體五臟之中各兼五臟,即五臟互藏規律,揭示機體內部與外界環境的動態平衡的調節機制,闡明健康與疾病、疾病的診斷和防治的規律。

一、五行的基本概念

(一)五行的含義

1.五行的哲學含義:五行是中國古代哲學的基本範疇之一,是中國上古原始的科學思想。“五”,是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行”,四通八達,流行和行用之謂,是行動、運動的古義,即運動變化,運行不息的意思。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運動變化。切不可將五行看作是靜態的,而應看作是五種動態的相互作用。五行不僅是物質和運動,而且又不再是物質和運動,不即不離,亦即亦離,是五種物、五種性、五種能力,故稱五德。五行學說和陰陽學說一樣,從一開始就著眼於事物的矛盾作用,事物的運動和變化。《說文解字》:“五”作"”,“五行也,從二,陰陽在天地之間交舞也”。五行的“行”宇、五運的“運”字都是運行不息的意思。五行的概念,不是表示五種特殊的物質形態,而是代表五種功能屬性,“是五種強大的力量不停地循環運動而不是消極無動性的基本(主要的)物質”(英·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是自然界客觀事物內部陰陽運動變化過程中五種狀態的抽象,屬於抽象的概念,也是中國古代樸素唯物主義哲學的重要範疇。

2.五行的醫學含義:中醫學的五行,是中國古代哲學五行範疇與中醫學相結合的產物,

是中醫學認識世界和生命運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中醫學對五行概念賦予了陰陽的含義,認為木、火、土、金、水乃至自然界的各種事物都是陰陽的矛盾運動所產生。陰陽的運動變化可以通過在天之風、熱、溫、燥、溼、寒六氣和在地之木、火、土、金、水五行反映出來。中醫學的五行不僅僅是指五類事物及其屬性,更重要的是它包含了五類事物內部的陰陽矛盾運動。

中醫學的五行概念,一是標示著物質世界,不論自然還是生命都是物質形態的多樣性統一;二是標示著一種中國整體思想中的一種多元結構聯繫的思維形態.多元結構聯繫的整體思維是中國古代相關性思維的典型形態之——-這種思維形態在中醫學中獲得了更典型、更充分的表達。中醫學的五行概念,旨在說明人體結構的各個部分,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是一個有機整體,屬醫學科學中的哲學概念,與純粹哲學概念不同,

(二)五行與氣、陰陽的關係

1.五行與氣:氣與五行均為中國古代哲學對世界本原認識的哲學範疇。氣範疇說明物質世界的統一性,而五行範疇則說明物質世界的物質形態的多樣性。氣與五行體現出中國古代哲學思想“一”和“多”的辯證統一,萬物本原於一氣,一氣分五行,五行歸於一氣。

2,五行與陰陽:陰陽是宇宙的總規律,是氣本身內在的矛盾要素:氣有陰陽,一氣分五行,故五行也含陰陽。五行的運動也必然受陰陽的制約。陰變陽合而生五行。五行中木火屬陽,金水土屬陰,而五行中每一行又各具陰陽。

二、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一)對事物屬性的五行分類

1.五行的特性:五行的特性,是古人在長期生活和生產實踐中,對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樸素認識基礎之上,進行抽象而逐漸形成的理論概念。五行的特性是:

(1)“木日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即能曲能伸之義.木具有生長、能曲能.伸、升發的特性。木代表生髮力量的性能,標示宇宙萬物具有生生不已的功能。凡具有這類特性的事物或現象,都可歸屬於“木”。

(2)“火日炎上”:炎,熱也;上,向上。火具有發熱、溫暖、向上的特性。火代表生髮力量的昇華,光輝而熱力的性能。凡具有溫熱、升騰、茂盛性能的事物或現象,均可歸屬於“火”。

(3)“土愛稼穡”:春種曰稼,秋收曰穡,指農作物的播種和收穫。土具有載物、生化的特性,故稱土載四行,為萬物之母。土具生生之義,為世界萬物和人類生存之本,"四象五行皆藉土”。五行以土為貴。凡具有生化、承載、受納性能的事物或現象,皆歸屬於“土”。

(4)“金曰從革”:從,順從、服從;革,革除、改革、變革。金具有能柔能剛、—變革、肅殺的特性。金代表固體的性能,凡物生長之後,必會達到凝固狀態,用金以示其堅固性。引申為肅殺、潛能、收斂、清潔之意。凡具有這類性能的事物或現象,,均可歸屬於“金”。

(5)“水曰潤下”:潤,溼潤;下,向下。水代表凍結含藏之意,水具有滋潤、就下、閉藏的特性。凡具有寒涼、滋潤、就下、閉藏性能的事物或現象都可歸屬於"水”。

由此可以看出,醫學上所說的五行,不是指木火土金水這五種具體物質本身,而是五種物質不同屬性的抽象概括。

2.事物屬性的五行分類:五行學說根據五行特性,與自然界的各種事物或現象相類比,運用歸類和推演等方法,將其最終分成五大類。其具體推理方法是:

(1)類比:類比是根據兩個或兩類事物在某些屬性或關係上的相似或相同而推出它們在其他方面也可能相同或相似的一種邏輯方法。類比也是一種推理方法。類比法,中醫學稱之為“援物比類”或“取象比類”。中醫學五行學說運用類比方法,將事物的形象(指事物的性質、作用、形態)與五行屬性相類比,物象具有與某行相類似的特性,便將其歸屬於某行。如方位配五行、五臟配五行等。方位配五行,旭日東昇,與木之升發特性相類,故東方歸屬於木;南方炎熱,與火之炎上特性相類,故南方歸屬於火。又如五臟配五行,脾主運化而類於土之化物,故脾歸屬於土,肺主肅降而類於金之肅殺,故肺歸屬於金,等等。

(2)推衍:推衍是根據已知的某些事物的屬性,推衍至其他相關事物,以得知這些事物的屬性的推理方法。屬中國古代的類推形式,包括平行式推衍和包含式推衍兩種類型。

平行式推衍:與類比思維相比,實際上是發生了量的變化,並沒有改變思維作水方向運動的性質。通常是某種法則或範本的延伸,這種法則、範本與新的推衍對象之間並不存在包含關係。以木行推衍為例,已知肝屬於木,而肝合膽,主筋,開竅於目,故膽、筋、目眥屬於木。他如五志之怒、五聲之呼、變動之握,以及五季之春、五方之東、五氣之風、五化之生、五色之青、五味之酸、五時之平旦、五音之角等等,亦歸於本。根據木行的特性,在人體以肝為中心,推衍至膽、目、筋、怒、呼、握;在自然界以春為中心,推衍至東、風、生、青、酸、平旦、角等。肝與膽、目、筋、怒、呼、握,以及春與東、風、生、青、酸、平旦、角等之間並不存在包含關係,僅是在五臟之肝、五季之春的基礎上發生了量的增加,其他四行均類此。

包含式推衍:包含式推衍又可分為抽象模型推衍和類命題推衍兩種形式。五行學說按木、火、土、金、水五行之間生剋制化規律,說明人體肝、心、脾、肺、腎五臟為中心的五臟系統,以及人體與自然環境各不同要素之間的統一性,便是五行結構模型推衍的具體應用。類命題推衍屬中國古代的三段論推理。中國古代的三段論屬“不完整不規範”的推理形式,尚不具備類型或範式的意義。在五行推衍中不若模型推衍應用廣泛,故在此從略。

總之,五行學說以天人相應為指導思想,以五行為中心,以空間結構的五方、時間結構的五季、人體結構的五臟為基本框架,將自然界的各種事物和現象,以及人體的生理病理現象,按其屬性進行歸納,即凡具有生髮、柔和特性者統屬於木;具有陽熱、上炎特性者統屬於火;具有長養、化育特性者統屬於土;具有清靜、收殺特性者統屬於金;具有寒冷、滋潤、就下、閉藏特性者統屬於水。從而將人體的生命活動與自然界的事物和現象聯繫起來,形成了聯繫人體內外環境的五行結構系統,用以說明人體以及人與自然環境的統一性。

中國古代的科學方法具有勤於觀察、善於推類、精於運數、重於應用和長於辯證的特點。推類,即善於用舉一反三、引而伸之的推類方法去研究自然界的未知事物。在“仰觀天象,俯察地理”,“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的“觀物取象”的基礎上,“以類族辨物”,並進一步“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即觸類旁通,由已知事物推廣到其他未知的事物。五行學說的歸類和推演的思維方法是:觀物——取象——比類——運數(五行)——求道(規律),即應象以盡意。觸類可為其象,合義可為其徵,立象類比是手段,盡意求道是目的。這是一種以直接觀察為基礎的綜合類比的思維方法。

類比思維是中國古代的重要思維形態,其基本特徵是思維的橫向性和聯想性。所謂橫向性是指思維是在個別或具體的事物與現象之間的水平運動,從個別走向個別,從具體走向具體,從事物與現象走向事物與現象。在橫向思維中涉及的兩端之間並無本質上的類屬關係,僅是一種表象上的“類”似,與縱向思維沿著種屬即從千般到個別的垂直方向進行不同。所謂聯想性是指思維具有隨意性,只要兩個物象在某一點上具有相似性,思維就可以跨越巨大的種類界限和知識空間,在兩個看似完全不著邊際的物象之間建立聯繫,而不像推理必須在一個限定範圍內循規蹈矩地進行。類比思維具有比較強烈的主觀色彩,雖有想象力和創造力豐富的優點,但它缺少嚴格的客觀準則的制約,易陷於主觀無據的泥潭。它也必然具有類比的推理特點,即其結論是或然的,可靠性小、創造性大。因此,五行歸類,或稱五行大系,不僅要揭示自然界一切事物之間的關係,使上自碧落下迄黃泉,無可逃逸其間,而且又刻意地去尋求和規定自然與人事之間的聯繫,將大幹世界網羅淨盡,不免有牽強附會、機械類比之嫌。但五行大系的可貴之處在於:將宇宙萬事萬物各以類相從並相互作用,構成五個結構系統圖式,組成一幅有序平衡、生機盎然的生存形態圖,揭示了天人合一的宇宙之道。

(二)五行的調節機制

1.五行的正常調節機制:五行生剋制化:五行的生剋制化規律是五行結構系統在正常情況下的自動調節機制。

(1)相生規律:相生即遞相資生、助長、促進之意。五行之間互相滋生和促進的關係稱作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在相生關係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我生”兩方面的關係,《難經》把它比喻為“母”與“子”的關係。“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五行相生關係又稱“母子關係”。以火為例,生“我”者木,木能生火,則木為火之母;“我”生者土,火能生土,則土為火之子。餘可類推。

(2)相剋規律:相剋即相互制約、剋制、抑制之意。五行之間相互制約的關係稱之為五行相剋。

五行相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這種剋制關係也是往復無窮的。木得金斂,則木不過散;水得火伏,則火不過炎;土得木疏,則土不過溼;金得火溫,則金不過收;水得土滲,則水不過潤。皆氣化自然之妙用。

在相剋的關係中,任何一行都有“克我”、“我克”兩方面的關係。《黃帝內經》稱之為“所勝”與“所不勝”的關係。“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所以,五行相剋的關係,又叫“所勝”與“所不勝”的關係。以土為例,“克我”者木,則木為土之“所不勝”。“我克”者水,則水為土之“所勝”。餘可類推。

在上述生克關係中,任何一行皆有“生我”和“我生”,“克我”和“我克二四個方面的關係。以木為例,“生我”者水,“我生”者火;“克我”者金,“我克”者土。

(3)制化規律:五行中的制化關係,是五行生剋關係的結合。相生與相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正常協調關係下的變化與發展。因此,必須生中有克(化中有制),克中有生(制中有化),相反相成,才能維持和促進事物相對平衡協調和發展變化。五行之間這種生中有制、制中有生、相互生化、相互制約的生克關係,稱之為制化。

其規律是:木克土,土生金,金克木;火克金,金生水,水克火;土克水,水生木,木克土;金克木,木生火,火克金;水克火,火生土,土克水。

以相生言之,木能生火,是“母來顧子”之意,但是木之本身又受水之所生,這種“生我”、“我生”的關係是平衡的。如果只有“我生”而無“生我”,那麼對木來說,會形成太過,宛如收入與支出不平衡一樣。另一方面,水與火之間,又是相剋的關係,所以相生之中,又寓有相剋的關係,而不是絕對的相生,這樣就保證了生克之間的動態平衡。

以相剋言之,木能克土,金又能克木(我克、克我),而土與金之間,又是相生的關係,所以就形成了木克土、土生金、金又克木(子復母仇)。這說明五行相剋不是絕對的,相剋之中,必須寓有相生,才能維持平衡。換句話說,被克者本身有反制作用,所以當發生相剋太過而產生賊害的時候,才能夠保持正常的平衡協調關係。

生剋制化規律是一切事物發展變化的正常現象,在人體則是正常的生理狀態。在這種相反相成的生剋制化關係中,還可以看出五行之間偽協調平衡是相對的。因為相生相剋的過程,也就是事物消長髮展的過程。在此過程中,一定會出現太過和不及的情況。這種情況的出現,其本身就是再一次相生相剋的調節。這樣,又復出現再一次的協調平衡。這種在不平衡之中求得平衡,而平衡又立刻被新的不平衡所代替的循環運動,就不斷地推動著事物的變化和發展。五行學說用這一理論來說明自然界氣候的正常變遷和自然界的生態平衡,以及人體的生理活動.

2.五行的異常調節機制:五行子母相及和乘侮勝復:五行結構系統在異常情況下的自動調節機制為子母相及和乘侮勝復。

(1)子母相及:及,影響所及之意。子母相及是指五行生剋制化遭到破壞後所出現的不正常的相生現象。包括母及於子和子及於母兩個方面。母及於子與相生次序一致,子及於母則與相生的次序相反。如木行,影響到火行,叫作母及於子;影響到水行,則叫作子及於母。

(2)相乘相侮:相乘相侮,實際上是反常情況下的相剋現象。

相乘規律:乘,即乘虛侵襲之意。相乘即相剋太過,超過正常制約的程度,使事物之間失去了正常的協調關係。五行之間相乘的次序與相剋同,但被克者更加虛弱。

相乘現象可分兩個方面:其一,五行中任何一行本身不足(衰弱),使原來克它的一行乘虛侵襲(乘),而使它更加不足,即乘其虛而襲之:如以木克土為例:正常情況下,木克土,木為克者,土為被克者,由於它們之間相互制約而維持著相對平衡狀態。異常情況下,木仍然處於正常水平,但土本身不足(衰弱),因此,兩者之間失去了原來的平衡狀態,則木乘土之虛而克它。這樣的相剋,超過了正常的制約關係,使土更虛。其二,五行中任何一行本身過度亢盛,而原來受它剋制的那一行仍處於正常水平,在這種情況下,雖然“被克”一方正常,但由於“克”的一方超過了正常水平,所以也同樣會打破兩者之間的正常制約關係,出現過度相剋的現象。如仍以木克土為例:正常情況下,木能制約土,維持正常的相對平衡,若土本身仍然處於正常水平,但由於木過度亢進,從而使兩者之間失去了原來的平衡狀態,出現了木亢乘土的現象。

“相剋”和“相乘”是有區別的,前者是正常情況下的制約關係,後者是正常制約關係遭到破壞的異常相剋現象。在人體,前者為生理現象,而後者為病理表現。但是近人習慣將相剋與反常的相乘混同,病理的木乘土,也稱木克土。

相侮規律:侮,即欺侮,有恃強凌弱之意。相侮是指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本身太過,使原來克它的一行,不僅不能去制約它,反而被它所剋制,即反克,又稱反侮。

相侮現象也表現為兩個方面,如以木為例:其一,當木過度亢盛時,金原是克木的,但由於木過度亢盛,則金不僅不能去克木,反而被木所剋制,使金受損,這叫木反悔金。其二,當木過度衰弱時,金原克木,木又克土,但由於木過度衰弱,則不僅金來乘木,而且土亦乘木之衰而反侮之。習慣上把土反侮木稱之為“土壅木鬱”。

相乘相侮均為破壞相對協調統一的異常表現。乘侮,都憑其太過而乘襲或欺侮。“乘”為相剋之有餘,而危害於被克者,也就是某一行對其“所勝”過度剋制。“侮”為被克者有餘,而反侮其克者,也就是某一行對其“所不勝”的反克。為了便於理解,我們將乘侮分別開來一一加以分析:實際上,相乘和相侮是休慼相關的,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現在,我們將兩者統一起來分析之。如木有餘而金不能對木加以剋制,木便過度剋制其所勝之土,這叫作“乘”,同時,木還恃己之強反去剋制其“所不勝”的金,這叫作“侮”。反之,木不足,則不僅金來乘木,而且其所勝之土又乘其虛而侮之。所以說:“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素問·五運行大論》)。

(3)勝復規律:勝復指勝氣和復氣釣關係。五行學說把由於太過或不及引起的對“己所勝”的過度剋制稱之為“勝氣”,而這種勝氣在五行系統內必然招致一種相反的力量(報復之氣),將其壓抑下去,這種能報復“勝氣”之氣,稱為“復氣”,總稱“勝復之氣”。“有勝之氣,其必來複也”(《素問·至真要大論》)。這是五行結構系統本身作為系統整體對於太過或不及的自行調節機制,旨在使之恢復正常制化調節狀態。如木氣太過,作為勝氣則過度克土,而使土氣偏衰,土衰不能制水,則水氣偏勝而加劇克火,火氣受制而減弱克金之力,於是金氣旺盛起來,把太過的木氣克伐下去,使其恢復正常。反之,若木氣不足,則將受到金的過度剋制,同時又因木衰不能制土而引起土氣偏亢,土氣偏亢則加強抑水而水氣偏衰,水衰無以制火而火偏亢,火偏亢則導致金偏衰而不能制木,從而使不及的木氣復歸於平,以維持其正常調節狀態。故曰:“形有勝衰,謂五行之治,各有太過不及也。故其始也,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素問·天元紀大論》)。

勝復的調節規律是:先有勝,後必有復,以報其勝。“勝氣”重,“復氣”也重;“勝氣”輕,“復氣”也輕。在五行具有相剋關係的各行之間有多少太過,便會招致多少不及;有多少不及,又會招致多少太過。由於五行為單數,所以對於任何一行,有“勝氣”必有“復氣”,而且數量上相等。故曰:“有重則復,無勝則否”(《素問·至真要大論》),“微者復微,甚則復甚”(《素問·五常政大論》)。這是五行運動的法則。通過勝復調節機制,使五行結構系統整體在局部出現較大不平衡的情況,進行自身調節,繼續維持其整體的相對平衡。

總之,五行結構系統具有兩種調節機制,一為正常情況下的生剋制化調節機制,一為異常情況下的勝復調節機制。通過這兩種調節機制,形成並保障了五行結構系統的動態平衡和循環運動。

三、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五行學說在中醫學領域中的應用,主要是運用五行的特性來分析和歸納人體的形體結構及其功能,以及外界環境各種要素的五行屬性;運用五行的生剋制化規律來闡述人體五臟系統之間的局部與局部、局部與整體,以及人與外界環境的相互關係;用五行乘侮勝復規律來說明疾病的發生發展的規律和自然界五運六氣的變化規律,不圖2—11五行勝復規律示意圖僅具有理論意義,而且還有指導臨床診斷、治療和養生康復的實際意義。五行學說的應用,加強了中醫學關於人體以及人與外界環境是一個統一整體的論證,使中醫學所採用的整體系統方法更進一步系統化。

(一)說明臟腑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關係

1.人體組織結構的分屬:中醫學在五行配五臟的基礎上,又以類比的方法,根據臟腑組織的性能、特點,將人體的組織結構分屬於五行,以五臟(肝、心、脾、肺、腎)為中心,以六腑(實際上是五腑:胃、小腸、大腸、膀胱、膽)為配合,支配五體·(筋、脈、肉、皮毛、骨),開竅於五官(目、舌、口、鼻、耳),外榮於體表組織(爪、面、唇、毛、發)等,形成了以五臟為中心的臟腑組織的結構系統,從而為髒象學說奠定了理論基礎。

2.說明臟腑的生理功能:五行學說,將人體的內臟分別歸屬於五行,以五行的特性來說明五臟的部分生理功能。如:木性可曲可直,條順暢達,有生髮的特性,故肝喜條達而惡抑鬱,有疏洩的功能;火性溫熱,其性炎上,心屬火,故心陽有溫煦之功;土性敦厚,有生化萬物的特性,脾屬土,脾有消化水谷,運送精微,營養五臟、六腑、四肢百骸之功,為氣血生化之源;金性清肅,收斂,肺屬金,故肺具清肅之性,肺氣有肅降之能;水性潤下,有寒潤、下行、閉藏的特性,腎屬水,故腎主閉藏,有藏精、主水等功能。

【第二章 第三節(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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