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市獲得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權,農村發展會迎來新的契機嗎

首批試點的一共有8個地方,即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蘇,安徽,廣東,重慶等,試點時間為一年。

八省市獲得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權,農村發展會迎來新的契機嗎

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授權和委託用地審批權的決定》(國發〔2020〕4號)(以下簡稱“決定”),在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前提下,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

一是,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二是,試點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和國務院批准土地徵收審批事項委託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這是針對去年地方在推進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即非基本農田的農用地在轉變為建設用地過程中,土地審批權限由國務院統一行使,這在程序規範的同時,也導致地方推進基建項目的進度有所延遲。因此,授權地方能夠加快基建項目的推進速度。”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楊暢對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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