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首批保险业罚单公布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中国江西网记者朱嘉明)近日,两则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针对保险公司的罚单将市场目光聚焦在了“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上,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罚11万、江西康宏泛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当事人被罚21万,此系江西2020年首批保险业罚单。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江西康宏泛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刘江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对刘江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无独有偶,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公司亦存在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身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姚子成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相关法规,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依法对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公司罚款人民币10万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子成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今年年初江西保险业首批三张罚单中就有两张与“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相关,“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究竟是什么?这一违法违规现象为何频现?

当记者问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直指,这实际上是个“口袋条款”。

何为“口袋条款”?“‘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落实在具体违法违规行为上,其涵盖范围广泛,并不单指某种具体行为,是个可重可轻的‘金箍棒’,可以纳入该‘口袋条款’的诸如,保险公司提供虚假的投保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直营保险业务挂代理业务、产品渠道费用列支行政办公等费用……上述几种列入‘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行为都比较常见。”

明明是直营的保险业务,为什么要让它看起来像代理业务?“为赚取佣金!”上述人士称,“直营的保险业务是不计佣金的,然而如果通过保险代理公司走一遍账,就可以计佣金提取了,这也是一种洗钱方式。”

那么,渠道费用为何需要列支它项?“由于国内保险产品同质化问题显著,在销售上十分依赖渠道,一些效益好的渠道就成为了稀缺资源,因而该渠道的市场价格上涨。而渠道手续费过高则监管不允许,因此,部分保险公司在入账时只能将渠道费用列入其他开支,以应对监管要求”,该业内人士称,“但由于本身是虚假开支,细查仍然能查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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