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的三個內涵:象、數、理


易經的三個內涵:象、數、理


單純的解釋:

象:是現象,是外在顯示,比如說,太陽從東邊升起,西邊落下,這就是一種現象,是象;

數:是數字,是可衡量的、是可計算的,比如易經中的太極生兩儀陰陽,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又重新組合成六十四卦;

理:就是原理,道理,是自然規律,是內在的。象和數是變化的,不是固定的東西,但“萬變不離其宗”,這就是理;

易經的三個內涵:象、數、理


引用南懷瑾先生的《易經雜說》裡面的解釋:“人生也好,情緒也好,思想也好,都有它好的原則和道理。以我們現代的觀念而言,理是屬於哲學的,宇宙間萬事萬物既都有它的理,也必有它的象;反過來說,宇宙間的任何一個現象,也一定有它的理,同時每個現象,又一定有它的數。譬如這個錄音帶,是錄音用的,它能錄音,其中有很多理,錄音帶的樣子、大小以及它還會放出聲音,就是它的象;這卷錄音帶,若干分鐘可以錄完,有若干長,若干寬,這就是它的數。萬事萬物都有它的理、它的象和它的數。有些人以“理”去解釋《易經》,有些人以“象”去解釋《易經》,有些人以“數”去解釋《易經》。”

易經的三個內涵:象、數、理


迴歸到書中解釋:

象,是卦象,《易經》有64卦構成,每一個卦都是大自然中天、地、水、火、風、雷、山、澤八種自然現象的變化組合所出現的。卦有卦象,是指一個卦的總體現象,也叫大象,還有對每個卦每一個爻在其位置中的現象也叫小象(爻辭)。這些現象自然和現實社會中政治、君子、民眾,家庭等的現象,這些現象中有真的,也有假的,有正面的,也有反而的,更有好與壞,真與假,正與反等都包含其中的現象。而正是這些複雜、雙重的象才包含著一定的理。

數,就是現象所包含的數,《易經》所指的數,不僅僅是數學上的定數,明確且精確,而是一種現象。如一生二,即表示一樣事物包含著陰陽兩面,一樣事情,包含著正反兩面。而陰陽這兩面的結合,又成了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又排列組合到六十四卦,六十四卦中每個卦有六個爻位,每個爻位都附上一句爻辭,這就是說《易經》中的數,不僅只是一種現象的數字,而又包含著一定的道理。

理,是象和數合起來所得的規律。象離不開理,象中有理;數也離不開理,象是理的外在表現或載體,理是透過象的背後,所包含或人們推斷出來的理,可以運用於其它事物且準確的理,數也如此。

易經的三個內涵:象、數、理

《易經》每一卦、每一爻都包含有理、象、數三種涵義,人在世界上、與這個世界的關係,不停地在變,只要發生了變,便包涵了它的理、象、數。《易經》通過若干的象和若干的數,闡明瞭大自然的規律,同時也蘊含著君子處世之道乃至國事、家事、個人養身之事等無所不含的理。


易經的三個內涵:象、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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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的三個內涵:象、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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