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峰:構建適應數字時代的治理新機制-《學習時報》

陸峰:構建適應數字時代的治理新機制-《學習時報》

以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創新發展和跨界融合應用為特徵的新一輪信息革命,開啟了全球數字化轉型發展的新階段,驅動整個經濟社會組織運行和管理全方位的變革,對大眾生活、產業發展、社會治理、國際競爭都產生了前所未有的影響。新一輪數字化轉型浪潮,在給經濟社會創新發展賦能的同時,也給政府治理帶來了嚴峻挑戰。發展數字經濟,構建智慧社會,建設數字中國,加快推進整個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迫切需要構建適應數字時代的治理新機制做保障,才能更好地滿足數字時代國家治理新需求。

數字時代帶來治理新挑戰

網絡空間打破物理時空限制。互聯網、雲計算、物聯網等新技術在經濟社會各個領域普及應用,形成了網絡空間。網絡空間的形成創造了統一的信息物理空間,促進了信息流動,降低了經濟社會運行時空成本。網絡空間不受資源環境制約,突破了時空約束,打破了行政區域邊界限制,給政府傳統治理模式帶來了新挑戰。面對網絡空間全天候運行、跨區域協同、網上網下聯動的發展態勢,傳統以區域、行業、部門分工負責的治理模式已經顯得難以應對,迫切需要深化改革和創新手段。

網絡設施重構社會連接關係。互聯網作為基礎設施被普遍安裝到經濟社會各個領域,對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互聯網構建起了數字化、網絡化、在線化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改變了經濟社會連接關係,為各領域服務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創造了可能。然而連接關係改變帶來的實時交互、信息無滯後、大規模協同互動對傳統治理帶來了嚴重挑戰,當前政府即時監管、治理能力還不能滿足網絡社會治理需求。

網絡平臺重構社會組織模式。網絡平臺的形成加速了信息交互、匯聚和傳遞,大大提高了對經濟社會的組織動員能力,深刻改變了經濟社會的組織模式,促進了網絡虛擬組織形成和產業組織形態變革。以網絡平臺為信息交換樞紐的網絡虛擬組織,已經成為一種新型組織,其社會組織和動員能力比傳統線下組織更為強大,如何在保障網絡平臺服務社會的同時,規範其網絡虛擬組織社會行為,已經成為當務之急。以網絡平臺為中介的產業生態,大大提高了平臺運營者的用戶鎖定能力和用戶轉移成本,對宏觀調控、行業管理、產業創新都帶來了新挑戰。

網絡數據重導社會價值流向。數字經濟時代網絡數據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數據流通速度、數據駕馭能力和數據使用成本已經成為衡量數字競爭力的重要指標。以網絡數據為核心的信息流正在帶動技術流、資金流、人才流、物資流的流動,發揮配置社會資源、重導社會價值流向的作用。信息流的流動不僅關係到數據自身安全,也關係到技術、資金、人才、物資等各方面資源的安全。如何提高對信息流的安全把控和規則把控能力,保障數字經濟時代最大的安全要素,已經成為數字經濟時代提升經濟社會管理能力必須破解的問題。

網絡安全顛覆傳統安全觀念。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以及各類智能終端在經濟社會各領域普及應用,讓網絡安全問題滲透到了經濟社會各個領域,在網絡空間和物理空間交織融合的數字世界裡,網絡安全問題中安全隱患和風險無處不在。面對網絡安全無處不在的數字時代,如何構建安全、高效的國家網絡安全防護體系,提高對網絡安全問題預警和處置能力,已經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適應數字時代構建治理新體系

健全治理規則。一是圍繞個人信息保護、數據流通市場秩序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障等需求,加快完善數據採集存儲、共享交換、流通交易、開發利用等方面相關的管理辦理,負面清單、標準規範、操作指南、法律法規等規章制度,確保數據安全、平穩、有序流通。二是面對複雜網絡、新技術應用、跨界融合等領域網絡安全新形勢和新趨勢,建立健全安全測評、風險評估、安全審計、日常監測、應急處置等各類安全管理責任制度,確保制度能夠適應新場景、新業務的安全保障需求。三是面對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大趨勢,完善融合業態業務准入制度,加強平臺算法、業務模型等審查監管,構建新舊業態公平競爭和科技安全發展的制度保障。四是完善數字時代財政、金融、稅收等政策,構建以數據價值衡量為重要參考標準的金融政策體系,加快推進數據資產化,確保數據價值得到認可。

完善治理機制。一是構建數據決策治理機制,要充分利用大數據資源推進政府運作模式轉變,加快構建“數據說話”的新型政府,做數字時代“心中有數”的智慧政府。二是構建政企協同治理機制,加強政企數據對接融合,壓實網絡平臺治理企業主體責任,促進政企系統互聯、數據共享、業務協同,提高政府數據決策、企業網絡平臺治理、政企協同聯動能力。三是構建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協同聯動治理機制,加快推進政務數據資源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共享和交換,提升政府部門社會治理協同聯動能力和民生“一站式”服務能力。

創新治理模式。一是構建網絡化治理模式,強化治理主體、治理對象間的網絡連接,加強監管系統和重點業務系統互聯,提高信息交換能力。二是面對大眾化參與、社會化協同、全天候運行等為特徵的平臺經濟新業態,構建政府和平臺企業協同治理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政府管平臺、平臺管駐戶的平臺化治理模式,提高對網絡平臺及駐戶精準監管治理能力。三是構建在線化治理模式,健全在線監測、動態感知、風險預警、應急處置等機制,增強相應技術支撐,提高即時能力。

增強治理手段。一是面對居民、企業等社會主體網絡空間服務需求,加快電子證照庫建設,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提升政府網絡空間協同服務能力,實現讓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二是面對網絡交易市場、社交網絡、網絡新聞、互聯網金融、網約車等網絡空間業務監管需求,發展專業化的網絡監管平臺,推進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監管,提升“互聯網+”行業監管能力。三是加快發展網絡信息採集工具,建立網絡空間大數據採集平臺,增強對網絡空間各領域數據採集能力,提供對網絡空間運行的宏觀整體把控能力。

培育治理人才。一是面對互聯網和各行業跨界融合發展業務監管需求,加快培育既懂部門業務,又懂互聯網技術、工具、思維應用的複合型“互聯網+”行業監管人才。二是面對網絡空間複雜的安全保障形勢,加快網絡空間安全知識宣傳,培養懂技術、懂管理、懂業務的網絡空間安全保障人才。三是面對數字政府建設需求,加快培育懂政務業務、懂政務改革、懂信息技術的數字政府建設架構人才。

本文發表在中共中央黨校《學習時報》2019年11月1日數字世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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