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300万,能否让“今日头条”找准自己的头条?

11月29日晚间消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今日头条”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今日头条违法发布同仁堂保健食品广告以及非处方药非法广告,共计罚款30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11月19日。(11月30日《新浪科技》)


罚款300万,能否让“今日头条”找准自己的头条?


  “今日头条”被处罚300万元,具体行政处罚内容为:对当事人发布“同仁堂葛根山药胶囊”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行为,罚款1000000元; 2、对当事人发布“同仁堂安欣胶囊”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行为,罚款1000000元; 3、对当事人发布“芪冬养血胶囊”非处方药违法广告的行为,罚款1000000元。处罚300万元,皆是因为“今日头条”找错了自己的头条。该上头条的不上头条,不该上头条的却上了头条。

  这不是“今日头条”第一次受罚,根据系统显示,2018年3月30日,字节跳动也因为广告违规问题,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没收广告费共计235971.6元、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罚款707914.8元。除了因为违法广告问题被处罚,“今日头条”还多次因为违法转载,推荐不良信息被处罚。

  那么,这次300万的罚款,能够让“今日头条”幡然醒悟吗?其实,结果还是不得而知的。300万不是小数目,但是要看放在谁的身上。对于“今日头条”这样的新媒体巨牛来说,300万元就是其身上的一根毛而已。违法的广告收入,不良内容产生的流量收入,早就成就了这头新媒体巨牛身上的“万万千千利益的牛毛”了。

  “今日头条”何以屡屡违规,屡屡罚款,却屡屡还是违规?不是他们不心疼罚款,而是罚款还不足以让其心疼。与违法利益的回报相比,当罚款不值得一提的时候,谁还在意罚款呢?应该说,何止“今日头条”不把约谈,不把处罚当回事?各种搜索引擎上的违法广告、骗子广告如此之多,罚款的单子都开具了一大摞了,问题解决了吗?所以说,打击这些新媒体的巨牛们,杀牛不能用铅笔刀,铅笔刀是孩子用来削铅笔的,不是用来杀牛的。治理这种乱象,就要多些“非常手段”,多些法律的最高处罚。

  “今日头条”一次次找错了自己的头条,背后的问题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无论是推荐什么,都只有这样几个目的:给的钱是不是多?信息能不能产生巨大的流量?当推荐信息的唯一天平上,摆满的是“利益为重”的唯利是图心态的时候,“今日头条”的天平也就不可能不倾斜了。该推荐的内容不推荐,不该推荐的恶俗信息、违法广告也就成为了“今日头条”了。

  罚款300万,能否让“今日头条”找准自己的头条?延伸了来说,该整治的又何止一个“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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