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夫妻分居满2年提起诉讼离婚,这5种证据还需要拿出其一

近些年,社会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夫妻两地居住的情况普遍存在,而分居久了有时候感情自然也就淡了或者说消失了。一般,要夫妻分居的证明比较难,如果对方否认你们分居的事实,一般很难举证证明。


在我国,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


生活中,我们谈婚姻自由,其实不是说某个人的想法就能决定婚姻关系,结婚的时候需要双方自愿且满足法定条件才可以办理结婚证;离婚的时候也是一样,若双方自愿且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


第七十二条 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那么,具体还有哪些证据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

2、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


3、证人证言,也即“人证”,但是人证在这类诉讼中,单一证人证词的可信度不高,存在想离婚的一方勾结第三人作伪证的可能性。子女可以作为证人出具证言。


但因为子女和双方当事人的亲密关系,会影响证言的证明力,建议最好再找到其他证据作为佐证,比如,对方承认的书面或录音、亲友或邻居的证言等。


4、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分居文书或双方来往的邮件、聊天记录等可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记录。

婚姻法:夫妻分居满2年提起诉讼离婚,这5种证据还需要拿出其一

但是采用聊天记录、录音文件等作为证据时,一定要注意证据的连贯性、真实性以及获取手段的合法性;否则极有可能不予采纳。

5、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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