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古代帝王權術,當屬韓非的論述最精彩

眾所周知,韓非是法家學說的集大成者,韓非集當時秦國、晉國法家思想之大成,他把商鞅的“法”學,慎到的“勢”論,以及申不害的“術”說三種理論成功地糅合為一體,創造了法家系統的理論學說,他把法家的管理謀略推到了法家理論的高峰。

韓非的管理謀略的基本理論,可以用一句簡要的話來概括,那就是“以法制民,以勢立威,以術馭臣,以法制為治國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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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畫像

值得注意的是,韓非不僅把法家理論系統化,而且,他還深刻地闡述了帝王權術,他對於帝王權術的闡述是古代權謀中最為深刻的管理理論,是法家管理學說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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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像韓非

第一,從根本上說,韓非以法治國的法家理論是以維護“君道”作為理論前提的。

韓非把法治看成是維護君王統治秩序的根本措施,所以,就其理論實質而言,韓非的法治管理謀略,是為帝王權術服務的,雖然說為了法治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韓非有時也會在理論上提出君王應帶頭守法,要堅持“法度”,但是,在闡述管理原則時,他所推崇的依然是帝王權術。

在先秦諸子中,韓非是最為明確地講述帝王權謀的理論家,他的君道論和帝王權術歷來為統治者所重視。

第二,令人驚奇的是,韓非這位法家理論的系統完成者,在闡述君道時,卻積極吸取了道家的理論,原本,法家都是主張積極有為的,而韓非卻認為,君王應該堅持無為而治的原則。

韓非說:“臣事事而君無事,君逸樂而臣任勞,臣盡智力以善其事。而君無與焉,仰成而巳。故事無不治,治之正道然也。”(《慎子·民雜》)。在韓非看來,君王治理國家,不能事無鉅細處處親自去處置,盲目地堅持“有為”的管理原則,是非常愚蠢的,也是非常錯誤的管理方式,君王應該放手讓大臣們去管理,堅持“無為而治”,能“無為”才是“治之正道”。

韓非的君道論吸取了老子的思想,他認為道是萬物的本源,是判斷事物是與非的標準,明君必須堅持依道而行,而道是本質是虛,所以,君王要以虛靜的態度來對待一切,只有虛以待物,方能知曉事物的真相,才能知道事物的善惡。君王在處事時,要不動聲色,讓事物迴歸真實狀態,讓事物順其自然發展。

在治理國事時,若君王冒然表露出自己的慾望,大臣們便會精心掩飾自己;君王若隨時暴露自己的意圖,大臣們便會以偽裝來逢迎。所以,在大臣們面前,君王不能表露好惡,如此方能看清大臣們的真實表現。

同時,君王亦不能憑勇力來逞現自己的威風,否則,大臣們就不會充分發揮他們的勇猛。君王也不能隨意表露自己的智慧,否則,大臣們就不會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君主不輕易表現,才能讓大臣們充分表現。君王不顯能,大臣們才能各盡其職,百官才能盡其能,有大作為。

總之,明君無為而治,大臣們才會誠惶誠恐地盡責盡力。君王主虛,臣子們主實,明君善守道,才能以謀略來處理朝政,“無為”是最大的“有為”,君王虛靜,而大臣才會積極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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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動畫形象

第三,韓非主張君王的治國之術在於使大臣們對他神秘莫測,讓大臣們敬畏他的權力。

君王的治理方法必須讓大臣們無從知曉,君王要嚴密地掩蓋自己的行跡,讓大臣們不瞭解;君王要善於掩藏自己的念頭,使臣子無從測知;君王要隱藏自己的智慧,讓臣子無從覺察。

在另一方面,君王要用隱蔽的方法觀察臣子的過失,有事看見了裝成沒有看見,聽見了裝成沒有聽見,知道了裝成不知道。瞭解大臣們的言論之後,要以察看他們的行動來驗證,看他們是否是言行一致。

君王對待臣子,最重要的是要斷絕臣子對權力的嚮往,破除臣子對權力的企圖,千萬不能讓臣子滋生奪權的念頭,君王身邊若有奸臣,便會鑽君主犯錯誤的空子,君王要遣散他們的黨羽,捕捉他們的餘孽,封閉他們的家門,分化他們的幫兇,才能防止奸臣篡權。所以,君王的權術應藏得深不可探測,對擅自行動的臣子要嚴懲,才不會出現反賊。

睿智的君王,要防止五種堵塞,避免讓臣子封閉君王的消息來源;避免讓臣子控制了財產;避免讓臣子培植黨羽;避免讓臣子能私施恩德;避免讓臣子發號施令。因為君王沒有消息來源,便會失去權力;君王失去對財產的控制,便失去對臣下施恩德的條件;君王不能發號施令,就失去了對局勢的控制;君王讓臣子私施恩德,就不能顯示自己英明;君王讓臣子培植私黨,就失去了對臣下的掌控,這些事發生了,君王就沒有辦法獨自專權,所以,牢牢掌握權柄是君王權術的核心。

第四,韓非還論述了明君的賞罰之道,認為賞罰要嚴肅、合理,否則將起反作用。

韓非說:“故群臣陳其言,君以其主授其事,事以責其功。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誅。”(《韓非子·主道》)這就是說,群臣有了主張,君主應按其主張派給他們任務,並根據任務要求其功效。若功效符合職事,職事符合主張,便獎賞;否則,就處罰。

韓非強調:“明君之道,臣不得陳言而不當。是故明君之行賞也,暖乎如時雨,百姓利其澤;其行罰也,畏乎如雷霆,神聖不能解也。故明君無偷賞,無赦罰。賞偷,則功臣墯其業;赦罰,則奸臣易為非。是故誠有功,則雖疏賤必賞;誠有過,則雖近愛必誅。疏賤必賞,近愛必誅,則疏賤者不怠,而近愛者不驕也。”(《韓非子·主道》)

這即說,明君務必要求臣下一定要說話算數。而明君獎賞要如及時雨般的溫潤,處罰要像響雷一樣可怕,賞賜不能隨便,懲罰不能赦免,否則,賞賜隨便了,功臣就會懈怠;懲罰赦免了,奸臣就會幹壞事。確有功者,即使是疏遠卑賤的人也一定要賞賜;確有罪者,即便是親近喜愛的人也一定懲罰。疏賤必賞,近愛必罰,疏賤就不敢怠慢,而近愛者就不會驕傲,這才是明君正確的賞罰之舉。

賞罰得當與否對於君王的馭臣之道確實是非常關鍵的,賞罰錯了,效果相反,立了功,若忽略了對其獎勵,會讓大臣失望;而君王身邊親近的人犯了錯不予責罰,會讓大臣不滿,這便是所謂的“疏賤有功而不賞,近愛有過則不罰”,這是韓非所反對的違背明君賞罰之道的原則的,這是君王治理國家應該避免的。

第五,韓非強調君王要執法有度,依法辦事,才能震服臣下。

在韓非看來,君王執法必須堅決依法辦事,依法辦事,國家就強大;不依法辦事,國家就虛弱。只要君王明察得失,利用法度來控制,守法而駕馭群臣,那麼,君王就不會被臣下的狡詐虛偽所欺騙;君王能用法度來衡量,堅持法治原則,就不會被假象所迷惑。

臣下若背離君王而結黨營私,一定是違背法治而以朋黨關係推舉官吏,一定是熱衷於結幫拉攏,君王必須依法對其進行處置。

臣下若結成朋黨勾結幹壞事,他們一定是忘掉君王的根本利益,在謀取私權私利,君王必須依法嚴懲他們,嚴防他們利用職權勾結黨羽,一定是棄國法於不顧,肆意行使個人的權勢,不為君王考慮,不幹有利於國家之事。所以,君王一定不能不按法治辦事,不能聽任臣下隨意處事,而必須以法度來衡量臣下的功勞,以是否遵守法度來檢驗臣下的忠誠度。

第六,韓非認為君王必須善於運用七種馭臣之術。

其一是從各人方面參驗、觀察臣下,察看其是否忠誠;其二是以懲罰來顯示君主的威嚴。樹立起君王權威;其三是對盡國效忠的臣下應兌現獎賞,鼓勵其上進;其四是要聽取臣下意見,督促他們行動;其五是發出可疑的詔令,以智謀來驅使臣子;其六是明知事實卻故意詢問臣子,考核其真誠與否;其七是故意說反話做逆理來刺探臣子,考驗其是否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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